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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建立食品安责险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3-06-21 08:51:51    作者: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转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工作意见》。《意见》要求,探索建立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婴幼儿配方乳粉是广大婴幼儿的主要食品,其质量安全直接关系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关系亿万家庭的幸福和国家民族的未来。党中央、国务院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整治工作,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总体水平不断提升,但影响产品质量安全的因素依然存在,影响消费者对国产乳粉的信心。九部门拟通过强化监管、综合施策,全面提高我国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水平,提振消费信心,促进乳品产业振兴和健康持续发展。

     根据《意见》,对于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质量安全,九部门将参照药品管理办法严格管理,并落实企业首负责任。《意见》要求,奶畜养殖者和奶站要全面落实乳品质量安全制度,严格饲料、兽药的科学使用和管理。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须具备自建自控奶源,对原料乳粉和乳清粉等实施批批检验,确保原料乳(粉)质量合格。婴幼儿配方乳粉经营单位应当购入和销售经监管部门批准企业生产的合格产品和列入监管部门公示目录的合格产品,严格执行向供货者索票索证制度。向中国出口婴幼儿配方乳粉的出口商或其代理商和进口商应当严格按照规定备案。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经营单位和进口商必须落实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先行赔偿和追偿制度,按照“谁生产谁负责、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进行赔偿。探索建立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九部门还将强化监督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惩处力度,并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完善相关保障措施。

     《意见》要求,地方各级政府对本地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负总责,建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按照层级管理、属地管理、区域负责的工作思路,明确各级地方政府、监管部门的责任,落实工作机构和监管力量,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责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