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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鼓励保险机构服务小微企业

发布时间:2013-08-13 09:28:36    作者:杜菲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8月1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指出,保险业可以从多个方面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支持小微企业良性发展。

     《意见》指出,在加快丰富和创新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方式方面,鼓励保险机构创新资金运用安排,通过投资企业股权、基金、债权、资产支持计划等多种形式,为小微企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在着力强化对小微企业的增信服务和信息服务方面,充分挖掘保险工具的增信作用,大力发展贷款保证保险和信用保险业务,稳步扩大出口信用保险对小微企业的服务范围。在加大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政策支持力度方面,积极争取将保险服务纳入小微企业产业引导政策,不断完善小微企业风险补偿机制。

     《意见》明确提出八条意见:确保实现小微企业贷款增速和增量“两个不低于”的目标、加快丰富和创新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方式、着力强化对小微企业的增信服务和信息服务、积极发展小型金融机构、大力拓展小微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切实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加大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政策支持力度、全面营造良好的小微金融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