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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正修改《暂行办法》 险资有望直投阳光私募

发布时间:2013-12-02 10:28:16    作者:    来源:中国证券报

阳光私募人士近日向中国证券报记者透露,保险资金或被允许直接投资阳光私募产品。据悉,目前保险资管公司的非保险资金已经开始选择私募。

险资有望直投阳光私募

近日,上海私募人士告知,目前保监会正在修改《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投向上会更加放开,将助推保险资金直接投资阳光私募产品。

据悉,目前阳光私募还不在保险公司可委托投资的资产管理公司范围内。根据2012年7月的《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必须是“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管理资产余额不低于100亿元、具有一年以上受托投资经验”的资管方才能够获准发行,而大部分阳光私募的管理资产余额达不到这个数目。与此同时,阳光私募产品借道信托、专户、券商资管“曲线救国”吸引险资的路也不好走,因为其产品主要以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方式发行。不过,根据2012年10月下旬保监会下发《关于保险资金投资有关金融产品的通知》,险资投资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主要是项目类型的产品,“基础资产限于融资类资产和风险可控的非上市权益类资产”。此外,保险资金本身投资私募的意愿不足,因为资产考核方式也比较稳健,而且体量大,私募收益对其影响并不大,因此尽管有些私募能够与专户、券商资管合作,但也没能吸引来保险资金。

私募人士认为,随着险资运用管理办法的修改,一些大型保险公司、对权益类收益要求高的公司必将会来寻找私募。上海另一家私募表示,“其实现在私募的投资管理能力、风控能力已经有目共睹,保险公司资管子公司的非保险资金已经开始找私募了。”

据悉,目前一些保险资管公司会将非保险资金通过MOM的方式交给阳光私募管理。“他们的风控和保险资金对权益类资产的风控要求是同一体系,都非常严格,比如如果回撤达到10个点,仓位就得减半,或者个股出现负面事件,就必须对该股进行平仓等。”一家从平安保险资管公司拿到资金包的私募表示。

私募基金备战“迎活水”

私募对于险资非常渴望,因为保险资金不仅体量大、而且资金属性较为长期,险资专业性较强,能够理解阳光私募的投资理念,因此服务成本较小。

有私募表示,“如果真能直投我们的话,肯定是件好事。”也有私募认为,要想获得保险资金,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目前运用管理办法还在修改中,肯定还要修改配套的指导意见,一时半会出不来。”

部分私募正在采取其他办法吸引险资。北京星石投资早已表示希望通过公募牌照吸引保险资金,而上海一家以固定收益、量化投资为主的私募表示也在申请公募牌照,即使保险资金可以直投私募产品,但是仍然希望通过公募牌照与保险合作。“险资有白名单,如果有公募牌照会更容易上白名单,更加有合作机会,”其量化投资负责人说,“如果能够获得公募牌照,就能发行专户产品,合作方的范围能扩大很多,不仅险资,还有海外资金,这样资金的体量大,通道费也能降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