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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10个月已支付赔款204.3亿元

自然灾害致浙江财险业面临亏损

发布时间:2013-12-23 09:06:53    作者:蒋志军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浙江台风等自然灾害频发是造成财险业面临亏损的重要原因,需要建立政府引导型的巨灾保险体系来分担风险。”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办公室主任朱潇磊日前介绍说。

据相关数据,今年前10个月,浙江(不含宁波,下同)财产险公司共收取保费344.5亿元,同比增长15.6%;共支付赔款204.3亿元,同比增长28.2%,创历史新高。其中,车险保费收入269.5亿元,同比增长16.1%;支付赔款170.7亿元,同比增长28.5%,已亏损1.4亿元。非车险保费收入75.0亿元,同比增长13.8%;支付赔款33.6亿元,同比增长26.8%。

关于强台风“菲特”的理赔,截至12月5日17时,浙江各财产险公司共接到报案8.38万件。其中,车险报案6.58万件,非车险报案916件,农业险报案5578件,农房险报案3214件;已定损金额15.82亿元;已决赔案7.9万件12.37亿元,预付赔案380件2151万元。

朱潇磊表示,浙江保险业在2011年建立了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巨灾风险准备金制度,某种意义上可以看做是巨灾保险机制的雏形,应在此基础上,研究建立覆盖更广的巨灾保险制度。“要积极推进商业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使保险公司可更加灵活地开发产品,提供不同的商业车险价格与服务,满足消费者多样化需求,将实惠带给消费者,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利益。这也可为产品创新、管理创新提供良好的平台,为行业整体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朱潇磊认为,要引导保险公司大力发展非车险(企业及个人财产险、工程险等),改变车险占财产险比重过大的状况。

安诚保险浙江分公司副总经理胡三荣介绍说,到目前为止,该公司车险保费收入4亿元,支付赔款4.24亿元,已亏损2400余万元,除公司经营因素外,保费未调整是重要因素。交强险已开办7余年,保费一直未变。商业车险保费从2000年到现在未变,而人工费、零配件价格却不断上涨。这种状况不改变,车险经营会越来越困难。因此,交强险和商业车险的保费要随物价上涨进行调整,这也是境外保险业的一贯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