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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今年全面实施大病保险制度

发布时间:2014-02-11 09:04:51    作者:祖兆林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国务院医改办近日发出2014年将全面推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工作的消息让很多人兴奋。记者从江苏省卫生厅获悉,其实,在江苏,这项工作已经率先进行。2013年7月,大病保险制度试点工作启动,江苏今年将全面实施大病保险制度。

2012年,江苏的大病保险“太仓模式”成为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印发《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蓝本,大病保险“太仓模式”利用部分新农合基金、城镇居民医保基金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大病保险(人保健康苏州市分公司承办),在参合(保)群众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对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

大病保险主要是对按政策规定报销补偿后,超过起付标准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进行保障,大病保险的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也就是说,自付部分可报销50%,按医疗费用高低分段确定支付比例,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

江苏省卫生厅厅长王咏红说,目前江苏农村20种重大疾病患者实际报销比例已经达到70%,今年还要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开大病保险制度。2014年,江苏所有统筹地区将全面实施大病保险制度。

2013年,江苏省在42个新农合统筹地区进行了大病保险试点,每个省辖市至少选择一个县(市、区)开展大病保险试点,纳入新农合大病保险省级试点的42个统筹地区,占全省统筹地区总数的53.8%,试点受益的参合人口达到2300万人,补偿金额8650万元,最高的补偿了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