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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 血液科主任杨林花等15人:

让大病医保政策惠及更多病人

发布时间:2014-03-12 09:03:46    作者:王浩程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应该将全国城镇和农村居民大病医保适当提高报销额度,减少不必要的附加条件,统一报销比例。”杨林花等15名人大代表在《关于统筹城乡大病医保,真正解决大病医疗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的建议》中,提出“让大病医保政策惠及更多病人”的呼声。

据了解,大病保险最初的政策设计是指生大病者,首先享受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报销,凡住院费超过人均年收入的部分,可按不低于50%的比例,实行“二次报销”。参保人员不需额外交费,通过招标选定商业保险公司承办,并制定考核评价的办法。

但是,杨林花等代表认为,近年来,由于新农合或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比例逐步提高,导致大病保险保费筹集变成了难题,各地政府与商业健康保险公司的合作也出了问题。

截至2013年11月,全国大多数地方,该项试点尚处于招标购买阶段,试点地区还没有全部确定承办的商业保险机构。杨林花等代表认为,这种情况下,对农民或城镇未就业居民实行“二次报销”无从谈起。

杨林花等代表表示,目前大病保险试点都是在基本医保全部结算后才进入保险公司“二次报销”,这相当于一种补充医疗保险。由于保险公司无法与公立医院谈判,难以约束诊疗行为,致使第三方医保管理优势无法体现。此外,大病保险还面临机构整合和统筹层次不一等难题,导致其进展缓慢。特别明显的问题是,新农合由卫生部门负责,城镇居民医保由人社部门负责。商业健康保险公司要竞标,必须与两个部门打交道,成本加大。

杨林花等代表举例说明了大病保险中病人在报销中存在诸多问题。血友病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分别作为大病医保涉及的20种疾病之一,在全国各地大病医保报销的政策中差异很大,存在城镇和农村居民报销比例不同的问题。大病医保报销比例偏低,患者自付比例较高,直接影响了病人的治疗。

对此,杨林花等代表建议:首先要将大病医保且可以门诊治疗的疾病一律纳入门诊特殊报销范围,不能因为药占比和医保总额限制,拒绝为此类特殊病人进药,造成患者得不到应有的治疗;第二,适当提高城乡大病医保报销额度,减少不必要的附加条件,统一城乡居民大病医保报销比例;第三,适当增加大病医保目录,以有利于病人的治疗为原则,减少药品审批权和各种用药限制;第四,建议卫生计生委和人社部就大病医保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及早拿出行之有效的办法完善我国的大病医保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