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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民生银行董事长董文标:

构建横向合作监管体系 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

发布时间:2014-03-12 09:05:37    作者:韩啸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民生银行董事长董文标在今年的提案《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政策建议》中建议,要加强互联网金融的业务监管和风险管理,构建有效的横向合作监管体系以及加快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来促进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

自2011年5月我国首批27家互联网企业获得央行发布的第三方支付牌照以来,互联网金融以其开放的平台、尊重客户体验、低交易费用、交互式营销等先天性的优势迅猛发展,目前全国共有220多家企业获得支付牌照。但董文标表示,作为新生事物,互联网金融客观上存在法律属性定位不明、资金的第三方存管制度缺乏等所导致的监管缺失,给我国金融行业带来了潜在的风险隐患。因此,董文标提出几点建议。

第一是建议对互联网金融在业务准入和风险管理方面加强监管。其中包括设计互联网金融准入门槛,参照商业银行的准入制度,制定业务准入监管政策;维护金融市场秩序,规范全国各金融机构的公平竞争;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和监管报送制度;按照特定非金融机构的反洗钱监管要求,将网络融资平台公司、网络货币交易商纳入反洗钱监管;加强信息安全管理,督促小贷公司及参与金融业务的互联网公司,加强科技系统建设和灾备体系,提高抵御网络攻击的能力,做好投资者敏感信息的保护,提升投资者网上交易安全防护水平。

第二是根据互联网金融所涉及领域,建立以监管主体为主,相关金融、信息、商务等部门为辅的监管体系,明确监管分工及合作机制,避免监管重复或漏洞,防止监管套利。

对于涉及银行、证券、保险业务的互联网金融服务机构,“一行三会”可在坚持分类监管的总体原则下,通过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制度法规,实施延伸监管。对于网络支付,人民银行作为支付系统的主要建设者、行业标准制定者以及法定货币的发行、管理机构,应承担第三方支付、网络货币的主要监管责任;而基于支付机构衍生出来的基金、小贷、保险、理财产品销售职能,人民银行可与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一道,形成对支付机构的功能监管体系。

第三是利率市场化将以市场统一的资金价格,规避互联网金融所利用的政策缺陷。主要包括:要在央行主导下尽快建立健全自主定价机制,逐步放开存款利率波动限制,逐步由市场化的基准利率取代仍有一定指令色彩的官方基准利率,以形成完善的市场利率体系。同时,完善配套的相应金融稳定制度,如建设完善存款保险制度、金融机构破产清算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