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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谭志娟等4人:

提高“粮食主产区”的农险保障水平

发布时间:2014-03-12 09:08:48    作者:高嵩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来自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农业推广领域的全国人大代表谭志娟等4人,在今年的全国人大会议上提交了《关于国家出台农业保险政策保护农民利益的建议》的议案。

谭志娟表示,黑龙江省是我国的产粮大省,为保护国家粮食生产安全做出了突出的贡献。但遇到自然灾害,给农民带来的经济损失是巨大的。近年来,虽然也有农业保险承担风险保障,但还不够科学合理,也不尽完善,应该进行改革。鉴于目前我国农业保险制度尚不完善,有必要把建立政策性粮食保险机制作为支持和保护“粮食主产区”农民种粮积极性的重要手段。

谭志娟对此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建议建立健全粮食生产自然灾害保险制度。她建议率先在“粮食主产区”实施农业保险改革,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及保险范围进行科学界定和适当调整,逐步达到农产品的直接物化成本。同时,尽快建立巨灾风险基金,对因重大自然灾害形成的大额赔付,由风险金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偿,逐步形成农业巨灾风险转移分担机制。

二是建议扩大保险范围,将马铃薯、甜菜纳入保险范围。以齐齐哈尔为例。现在只是把大豆、玉米、水稻纳入了保险范围,而有一定优势的特色经济作物,像马铃薯、甜菜等作物还没纳入,而这两种经济作物在讷河市已经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产业链,产业发展需要基地的支撑,基地需要农户和合作社来建设,为避免出现风险,给农户和合作社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建议把马铃薯、甜菜等作纳入保险范围。

三是建议提高保费标准、增加保险额度。目前,黑龙江省每亩地保费15元,其中国家和省级财政补贴9.75元、县级财政补2.25元、农民个人拿3元。灾后赔付情况是:玉米140元、水稻200元、大豆120元,这些补贴标准,还不够物化成本。因此建议提高保费标准,进而提高保障额度,降低农户和合作社在种植业上的风险,并把国家保费承担比例提高到75%以上,取消县(市)资金配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