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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浙江保监局局长马学平

用两三年在浙建立巨灾保险体系

发布时间:2014-03-13 10:04:24    作者:高嵩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目前,我们着眼于‘推得起来’‘站得住脚’来准备浙江省巨灾保险制度框架,争取在保监会和省政府的支持下,用2-3年的时间,建立基本完备的巨灾保险制度体系。”全国政协委员、浙江保监局局长马学平在两会期间接受《中国保险报》记者专访时表示。

大灾后彰显保险的重要

2013年10月,强台风“菲特”登陆闽浙交界处,强降雨致浙江多地遭受百年不遇的灾情。

彼时,刚刚履新不久的马学平带领浙江保险人积极行动,勇于担当,喊出了“打赢理赔硬仗、擦亮行业品牌”的口号。经过几个月的连续奋战,浙江保险业“菲特”台风保险各项理赔工作已基本完成。大灾过后,马学平也开始对保险在大灾中的作用进行总结和反思。

“‘菲特’台风期间,我前后几次带队赶赴受灾严重的绍兴、嘉兴等地区,实地走访了上虞、柯桥、海盐、桐乡等地多个受灾村庄和受灾企业,同时也到几家主要保险公司督促理赔。在查看灾情、督导理赔以及与受灾农户、企业的交流过程中,我看到浙江台风灾害的巨大破坏力,也感受到受灾群众的无助与期盼,更体会到作为一名保险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马学平说。

据了解,台风“菲特”期间,浙江省共接到各类集中报案17.83万件,浙江保险业组织8.3万台次车、2000余个理赔小组、3.3万余人连日奋战。目前,浙江保险业已决赔案17.55万件,占报案数的99.3%,赔付金额达到51.5亿元。

探索建立巨灾保险制度

浙江省地处东南沿海,台风、暴雨等自然灾害严重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其中,对农作物与农业生产资料、农村与城镇居民住房的影响最大。

“目前,浙江省已就巨灾风险管理制度的建设作了一些探索。”马学平介绍说,2006年,浙江选择最易受灾、最缺乏承受能力的农业和农房,开展政策性保险试点工作,经过8年的探索实践,初步建立了符合省情的农业巨灾保险体系框架。

“尽管浙江省在探索巨灾保险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台风‘菲特’巨大的灾损下,保险补偿仍然有限。”马学平表示,台风“菲特”的保险赔款最终预计将达到56亿元,是浙江保险业有史以来单次灾害赔付之最,但这一数额仍然不足全省直接经济损失的10%。

而在国际上,巨灾的保险赔付水平一般在30%左右,发达国家甚至能够达到60%-70%。“这说明浙江省的保险渗透率仍然较低。”马学平认为,造成这个现象的原因可以从供给和需求两个方面来看。

从保险供给来说,浙江是个多台风的地区,在浙登陆的大陆实测风速超过50米/秒的强台风占了全国的2/3之多。一些逢雨必灾的低洼地区,保险公司出于对风险控制的考虑,不愿意承保这种几乎确定的风险损失。据悉,仅就这次台风而言,一次赔付就冲抵了浙江整个保险行业一年的利润。

从保险需求来看,一些单位和个人对自然灾害的危害性认识不足,抱有侥幸心理,风险意识及保险意识还不够强。

“这次赴基层督导理赔,就遇到很多类似问题。其中,一家企业在上次台风受灾之后参加了保险,但第二年没有遇到台风就退保了,结果这次损失特别惨重;还有一家企业,价值500万元的存货,只投保了200万元的保险,结果存货全部受灾,没有投保的部分,损失只能自己承担。”马学平对记者说。

“推得起来”也要“站得住脚”

“商业保险在这次大灾中赔付有限,让我们觉得痛心,更觉得肩上的担子很重。”马学平说,“巨灾保险是保险行业的分内事。”

据马学平介绍,目前浙江保监局正在着眼于“推得起来”“站得住脚”来准备浙江省巨灾保险制度框架,争取在保监会和省政府的支持下,用2-3年的时间,建立基本完备的巨灾保险制度体系。

“推得起来”是指保险行业先动起来,以保险产品为突破口,通过研究开发针对各种巨灾风险、切合社会各层级需要的巨灾保险产品,包括不同补偿层级的政策性和商业性保险险种,让两者互为补充。以此促使有市场需求的保险产品可由点到面,不断提高保障面。

“站得住脚”是指要有机制支撑。马学平说:“星星之火需要借风助力才能成燎原之势。这个‘风’和‘力’就是政府支持下的巨灾保险制度,重点是巨灾风险分散机制。我们目前考虑的制度框架主要包括完善产品、损失补偿、分散风险和保障措施等四大块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