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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论现代保险服务业”系列访谈之一

王和:保险业是“天然的公众公司”

发布时间:2014-05-26 08:27:19    作者:杜亮 王浩程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编者按: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意味着中国经济社会的转型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在这个新的历史时期,保险业的改革发展既面临重要机遇也面临复杂挑战。近来,保险监管机构提出建设“现代保险服务业”的新理念。这是面向保险业未来发展提出的重要行动方向。但是,如何清晰理解、合理建构并有效实践“现代保险服务业”的新理念,仍有许多基础性问题待解。保险业的定位到底是什么?面临的任务到底是什么?它与其他行业区别到底在哪里?作为一个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保险业如何处理好与市场的关系?如何处理好与社会的关系?如何处理好与政府的关系?如何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更好发挥经济“助推器”和社会“稳定器”的作用?为了充分解答上述问题,本报策划组织了“十论现代保险服务业”系列访谈,邀请多位业内外知名专家,就“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内涵”“商业保险与社保的关系”等10个宏观和具体话题进行阐述。为更好体现“跳出保险看保险”,本报专访力求保持各方不同观点的原貌,以期集思广益,正本清源,在碰撞中找到共识。从今日起,相关内容陆续刊发,敬请关注。

近日,人保财险执行副总裁王和接受《中国保险报》总编辑于华的采访,就保险业在新时期的定位、保险业未来发展的趋势以及建设“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基本问题阐述了个人观点。其主要观点如下:

1 保险业突出问题是眼界太窄

新时期保险业发展的思路可以总结为三句话:第一句是“眼界决定格局,格局决定未来”。第二句是“思路决定出路,出路决定发展”。第三句是“能力决定地位,地位决定未来”。

2 从顶层解决保险“名分”问题

长期以来,人们对保险的认识往往是模糊的,有时候,更多的是看到一些消极和负面的东西。2006年“国十条”颁布后,各级政府纷纷组织学习,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台了贯彻落实“国十条”的一系列配套文件,对推动保险业发展发挥了非常积极和重要的作用。在新的历史时期,特别是面对政府和社会转型的艰巨任务,迫切需要从“顶层”解决保险的“名分”问题,给保险一个明确的定位。有位,才能够有为。

3 “减量管理”为客户创造价值

传统的保险经营理论是简单地应用大数法则,通过保险的方式,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并在被保险人范围内进行再分配。未来,这种模式将面临挑战,解决之道是实现一种基于价值创造的动态、减量和分享式管理,在推动相关产业效率提升的同时,实现风险暴露的降低,为客户创造价值,为行业赢得空间,为全社会创造福祉。

4 保险业发展是螺旋式上升

从自保状态,进入互助状态,再从松散的互助状态,进入到规范的公司制状态,未来保险业有可能还会回归到互助共济状态。但相信它不会是一个简单的回归,而是一种螺旋式的上升。自保和互助形式将推动保险业深刻变革,但不会颠覆现代保险业。未来保险业将会在一个更互助、更共济的层面,以一种全新的方式存在。

5 保险公司是“天然的公众公司”

保险的最大特点是“支付(定价)在前;交付,或者履约在后”。而绝大多数行业均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交易模式。因而保险公司特别是寿险公司的绝大多数资产都是被保险人的,某种意义上讲,被保险人就是保险公司的“股东”。保险公司是一个“天然的公众公司”。保险行业如果能够真正认识和理解了这一点,那么,许多问题就会迎刃而解了。

6 保险要有“两手”

在未来我国社会和政府转型的过程中,保险业是可以大有作为的。要做到这一点,保险行业要有“两手”,即扮演好政府的“接手”和“助手”。所谓“接手”,就是解决存量问题,在政府对现有的社会管理职责进行剥离的时候,保险业要能够很好地承接。所谓“助手”,主要是针对增量问题,在未来社会转型发展过程中,社会风险不会减少,只会增加,保险业要为政府分忧解难。

(访谈全文见下页)

王和: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减灾中心特聘专家,中国保险学会常务理事。厦门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南开大学、对外经贸大学客座教授。

王和拥有二十多年保险从业经验。1988年加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历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国际部总经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厦门市分公司副总经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产品开发中心常务副主任。现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执行副总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