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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论现代保险服务业”系列访谈之一

王和:保险业是“天然的公众公司”

发布时间:2014-05-26 08:27:19    作者:杜亮 王浩程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于华:你刚才讲到了保险业与政府的“互补”关系。换句话说,保险业的发展和政府的“导向性”关系很大。从2006年《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十条”)出台到现在已经8年。据我们观察,这期间保险业有个大起大落、再大起的发展过程。对于这8年,你是怎么看的?

王和:保险业的特点决定了它的发展是离不开各级政府的重视和支持,离不开社会的广泛认知和参与,尤其是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大背景下。2006年“国十条”最大的贡献就在于很好地推动和解决了这“两个离不开”问题。

2006年“国十条”颁布后,各级政府纷纷组织学习,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台了贯彻落实“国十条”的一系列文件,配套了许多政策,对推动保险业的发展发挥了非常积极和重要的作用。我认为,在新的历史时期,特别是面对政府和社会转型的艰巨任务,迫切需要从“顶层”解决保险的“名分”问题,给保险一个明确的定位。因为,有位,才能够有为。长期以来,人们对保险的认识往往是模糊的,有的时候,更多的是看到一些消极和负面的东西。我认为,各级政府对保险有一个更清晰和明确的定位,保险就能发挥更大的作用;社会对保险有一个更正确和深入的认识,保险就能够有更大的发展空间。

“国十条”出台以来这八年,中国保险业发展确实经历了一个大起大落。财险业起初两年发展很快,2008年跌到谷底,然后保监会出台70号文件(《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财产保险市场秩序工作方案》),经营情况开始逐步恢复,恢复了两三年又开始出现一些问题,走出了一个波浪形的发展路径。

寿险业也是这样,2006年之后有个很好的发展,特别是银保业务的拉动,形成寿险业的高速发展。高速发展后又面临很多的挑战,包括内涵价值、退保、销售误导和个人代理的问题等。其中,内涵价值是寿险业发展中面临的最主要的挑战。

那么,怎么看2006年后市场出现的这些情况?我认为,这是由我国经济发展和保险业发展大势决定的。我国保险业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有起伏是很正常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特征是阶段性。因此,我们在看问题的时候,一定要用“阶段性理论”来观察和评价。这就是习总书记讲的“两个不能否定”,我们既不能用现在的问题,否定过去的成绩,也不能用过去的成绩,否定现在的问题。总结说,过去八年,我国保险业成绩和进步是主流,是有目共睹的,而在成绩的背后,“国十条”发挥了很重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