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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德人寿因偿付能力不足受严厉监管

保监会:投保人利益不受影响

发布时间:2014-06-20 08:55:07    作者:本报记者 杜菲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连日来,正德人寿因偿付能力不足而受到保监会严厉监管,以及正德人寿的多轮回应公告,引起了业界广泛关注。而普通消费者可能最关心自己的保险利益会否受到影响。对此,保监会有关负责人6月19日对记者表示,正德人寿偿付能力不足首先消耗公司资本金,其次是公司股东资金。同时,由于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因分立、合并或者被依法撤销外,不得解散;寿险保单可转移、保险保障基金救助机制等也可作为“坚强后盾”,投保人的利益不会受到影响。

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2011年和2012年正德人寿分别收到7亿元和5.8亿元的政府补贴资金,这笔资金应计入递延收益,但正德人寿违规将其全额计入当期损益,虚增资本12.8亿元。

此外,根据相关规定,应收账款账龄在12个月以内的,可按80%计入认可资产,超过12个月的是作为非认可资产,而正德人寿仍将账龄超过12个月的15.3亿元应收账款,按照80%的比例计入了认可资产,虚增资本12.24亿元。

6月19日下午,保监会对正德人寿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管通报了保监会对该公司现场检查的情况。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偿付能力监管是保监会依法履行监管职能、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有效防范金融风险的职责所在,并不只是针对正德人寿,此前,保监会对出现偿付能力不足的幸福人寿、信泰人寿等公司已采取过停止接受新业务等监管措施。保监会对任何违法违规行为,都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加以查处。希望在6月30日之前,正德人寿各股东提出有效改善偿付能力的可操作的、实质性的方案。

据透露,保监会对保险公司通报会或集体监管谈话会不是第一次。除了此次的正德人寿,5月9日,保监会在杭州就召开过信泰人寿所有股东、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参加的集体谈话会,未来,这一形式还将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