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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论现代保险服务业”系列访谈之八

郑功成:缺失商业保险 多层次社保体系是空话

发布时间:2014-06-27 07:42:09    作者: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赵晓强:目前我国已建立起全民医疗保险体系,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数超过13亿,参保率超过90%。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进展顺利,至2013年,全国已有28个省份启动实施了大病保险试点,8个省已经全面推开。您如何看待评价保险业在推进全民医疗服务中的作用?

郑功成:我坚持认为,如果法定的社会保障制度不定型,商业保险的空间就不明确。如我国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仍然处于地方统筹状态,老工业基地的单位缴费已达20%甚至更高,哪有余钱参加企业年金?在深圳、东莞等新兴工业化地区,单位缴费率较低,发展企业年金应当是有空间的,但也在观望,因为担心全国统筹后费率会提升,这种现象表明法定保障必须尽快明确定型。因为法定保障制度的不确定性恰恰影响了保险市场的有效开拓。目前,我国基本医疗保险还未最终定型,部分单位还在享受公费医疗,有些地方在追求新的免费医疗,如果都100%报销,商业性的健康保险哪里还有一点发展空间?因此,现在需要把握的是,一定要坚持政府主导的是适合国情的基本医疗保险。

在医疗保险领域,我其实不主张保险公司介入社会医疗保险,而是需要在推动国家坚持基本保障的前提下努力做好商业性健康保险产品的设计与开发,真正形成有别于社会医疗保险的市场。在这方面,高收入群体应当是保险公司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目标群体,基本医疗保险不负担的费用、不负担的药品与服务以及人们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水平的需求,才是商业保险的业务空间。如果只以社会医疗保险为目标,则保险公司承担着全民医保的责任,扮演的只是代理人角色,不仅可能造成法定医疗保险制度的紊乱,而且将直接影响到真正意义上的商业健康保险市场的开拓。在这方面,我国上世纪80年代由保险公司经办集体企业养老保险、后又介入民政部门在农村推进的救灾保险改革,以及一些地方承保计划生育主管部门推进的计划生育保险等,最终都是两败俱伤,这些深刻教训特别值得今天汲取。

人们都很关心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深化改革方案何时出台?我估计也就最近两年的事情。因为养老保险的顶层设计已经有了基本方案;医疗保险主要是整合管理体制与经办机制,一旦管理体制整合了,制度就很容易整合了。相较于养老、医疗保险改革,救灾改革可能更困难些。但是现在,我们可以看到在做加法。比如农业保险,过去一直没有发展起来,但近几年由于中央财政投入在加大,农业保险业务也在不断上升。

去年我带队到安徽调查农房保险,那里是政府拿钱为农民农房参加保险,尽管政府买单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商业保险,但它至少有几大好处:一是培养了农民的保险意识。因为农民要投保、要签订保险合同。二是增加了农民的市场意识和诚信意识。过去遭灾是找政府,虚报灾情几乎是惯常做法;现在遭灾后要找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在核保、查灾、定损、理赔方面有一整套成熟的规程,严格按保险合同办事,这就增加了农民的市场意识和诚信意识。三是壮大了灾害补偿的能力。过去救灾都指望中央,现在地方政府在农房保险上有所投入,并有商业保险参加,农民受损后获赔额度比以前得到了提高。这可以视同为一种救灾改革,体现改革给保险公司提供了市场和空间。当然,农业保险、农房保险等具有政策性色彩的业务还有完善的必要。

赵晓强:社会多层次保障体系建设为商业保险带来巨大的机会,您认为保险行业如何才能抓住机遇,发挥自身优势,将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立释放的潜在市场变成一种现实,实现黄金发展?

郑功成:保险行业必须苦练内功,才能抓住机遇。如果内功不足,缺乏好的产品与服务来吸引保险客户,即使是社会保障改革留出了足够的空间,那也只是一个潜在的空间,或者现在留出了但因商业保险填不上也会收回去。

我认为,保险界要从几个方面下工夫:

首先是要把握好自己的战略定位,以开发能够赢得客户的品牌业务为立足点。比如健康保险,我到一些地方调查,发现一些保险公司其实在做低效甚至是亏本买卖,只是扮演法定医疗保险或合作医疗的代理人角色,它既非一种新的筹资机制,也非一种新的保险产品,而是从地方医疗保险或合作医疗基金中切一块让保险公司搞大病保险,保险公司并没有开发能立得起来的健康保险产品,这样下去必定迷失自我。商业保险还是应该将精力集中在法定的基本保险以外的市场空间。比如商业健康保险产品设计,可以不管13亿人的事情,只要满足10%高收入人群的需求就行了,解决好10%的人的需求,就相当于一个日本市场。因此,商业保险要争的不是基本医疗保险,在推动医改时一定要维护社会医疗保险的“基本”两字,否则,国民健康市场最终将与保险公司无关。

其次要优化保险业务结构。我们不能将寿险公司异化成理财公司,不能将财险公司异化成全部是机动车辆保险公司,这种扭曲的业务结构是我国商业保险不成熟的表现。只有让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寿险、意外险等业务齐头并进,让企业财产险、家庭财产险、货物险、责任险、信用险等同时得到大发展,真正让保险公司回归风险保障功能,才能真正确立我国保险业的地位。

再次要重塑形象。现在保险业的整体形象差强人意,需要引起整个行业的注意。我记得上世纪80年代到各地人保公司调研时,发现都是展业承保、理赔、防灾防损三者并重,而现在还有哪家保险公司真正关注防灾防损呢?国际上大的保险公司都有防灾防损职能部门,为保险客户甚至全社会提供不可替代的防灾防损技术服务。减少了风险发生的概率也就减少了损失,减少了保险赔款,才能够真正赢得保险客户的尊重。

总之,社会保障和商业保险,实际上都是人类应对自然灾害与人为事故的风险管理机制,它们无法相互替代,应当在分工明确的前提下实现合作共赢。而当务之急是要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责任边界,尽快推进社会保障制度走向成熟和定型,让商业保险利用市场机制在自己足够大的空间得到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