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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机构经营风险亟待分散

发布时间:2014-07-29 10:07:23    作者:张维    来源:法制日报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不断加剧,机构养老已经成为不可替代的养老模式。而目前,行业发展不成熟,养老机构的服务水平和承担风险的能力远远不能适应现实需要。完善对养老行业发展的扶持机制和风险分散机制,迫在眉睫。

市场准入是养老行业管理的第一步。综合行业发展阶段和现状,可以考虑设立行业最低准入资质,明确行业最低服务标准,并允许各地根据实际情况提高标准。要从根本上提高社会资本进入的积极性并合理引导,除了进一步加大土地、财政、税收等扶持力度外,还可以逐步建立服务质量评估体系,以评估结果为据,完善相应补助标准。藉此减轻老年人经济负担,适当提高养老机构盈利能力。

其次,应加强对养老机构的动态管理。监管部门可以综合运用抽查、巡查,辅以警告、约谈、罚款等手段,督促养老机构严格贯彻入住人员分类管理、合理看护的规定;组织定期护理知识培训和检查,督促养老机构聘请相应上岗职业资格的工作人员,配备合理安全的生活辅助设备。

再次,在责任承担上,通过风险社会化的方式解决。可以由民政等管理部门牵头,通过强制购买商业保险并予以财政扶持或建立专门基金等方式,分散养老机构伤害事故的责任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