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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保监局:近期将开展治理销售误导专项检查

发布时间:2014-07-29 15:32:52    作者: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8月1日起,由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印发的,旨在规范人身保险经营行为的《北京地区人身保险经营行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正式实施。

《办法》对销售从业人员设定了更高的资质要求,比如投资连结保险、变额年金保险的销售人员,不仅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一年以上寿险产品销售经验;对包括电销、网销售、投连险等重点业务领域的制度规范予以了明确,如在电销业务管理方面,对销售人员必须告知的事项进行了明确,对呼出电话号码进行了统一要求;同时细化了重点环节的经营要求,如为避免“存单变保单”、“投保人被签字”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发生,《办法》要求各保险公司在新单回访之外,还要在签发保单后24小时以内通过系统向投保人发送手机短信,告知消费者包括保单基本信息和犹豫期权利在内的重要事项等。

北京保监局将以《办法》的施行为契机,积极稳妥推进销售从业人员销售资质分级管理工作,提高销售从业人员的准入门槛,同时,将通过完善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和北京地区销售从业人员警示信息管理系统,以净化从业人员队伍。

北京保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于近期开展治理销售误导专项检查,加大销售误导问题的查处力度,坚持“严查、重处、同查同处、跟踪整改”四个原则。既:扩大检查的覆盖面,被检查家数将是过去的3-5倍。对查实的欺骗投保人等销售误导问题,将严格追究销售从业人员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的责任;对保险机构,将责令其限期改正违法违规行为,并给予罚款、限制其业务范围或吊销业务许可证等处罚措施。同时,还会选取投诉率高、销售误导突出的银邮机构开展现场检查,如存在违规问题,则依法严肃处理,直至吊销兼业代理许可证。对受

到“责令改正违法违规行为”要求的保险机构,北京保监局将对其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并开展“回头看”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