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页 打印 放大 缩小
0

应对五十年一遇旱情

辽宁保监局全面部署抗旱救灾

发布时间:2014-08-22 09:14:25    作者:桑明瑜 朱江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近期,辽宁省遭遇严重旱灾,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李克强总理针对旱情作出重要批示,强调东北是保秋粮丰收的重点地区,国家防办要继续毫不松懈指导有关地方开展抗旱减灾工作,多措并举,最大限度减轻旱灾影响和损失。

辽宁省政府紧急启动抗旱救灾应急响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省抗旱救灾工作。辽宁保监局高度重视,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全面部署辽宁保险业抗旱救灾工作。


图为辽宁保监局副局长韩向荣(右)赴灾区指导保险机构开展抗旱救灾工作

旱灾严峻

据统计,7月1日8时至8月10日18时,辽宁省平均降水量83.4毫米,比去年同期减少66.9%,比大旱之年的2009年减少33.2%,是1961年以来的最小值。由于连续半个多月无有效降雨,全省水库蓄水明显减少。受降雨偏少和高温天气影响,葫芦岛、阜新、朝阳、锦州等多个地市的土壤含水率在4%-9%,墒情严重不足,辽宁省遭受了53年一遇的严重旱情。

目前,旱情已蔓延至全省9个地市、50个县区,受灾人口达460.3万人。已有20.7万人及5.8万头大牲畜出现临时性饮水困难。全省作物受旱面积已达2429万亩,其中干枯262万亩,重旱783万亩,轻旱1384万亩,尤其以辽西地区为重。省气象局已将重大气象灾害(干旱)Ⅲ级应急响应提升为Ⅱ级,据气象部门预测,8月下旬,辽西、辽南地区旱情仍将持续并进一步加重。

辽宁省此次旱情具有三个特点:一是发展迅速,半个月时间,全省受旱面积迅速发展到2429万亩;二是程度严重,部分地区坡耕地作物大部分绝收;三是影响面大,目前正值作物灌浆期,旱情将直接影响产量和品质。

积极应对

一是迅速反应,启动抗旱救灾应急预案。8月11日,辽宁省政府召集辽宁保监局等20余个部门参加的抗旱救灾专项省长办公会,李希代省长对全省抗旱救灾工作作出全面部署。会后,辽宁保监局立即制定《辽宁保险业抗旱救灾工作方案》,启动全省抗旱救灾应急预案,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领导为副组长的抗旱救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部署辽宁保险业抗旱救灾工作。

二是统一思想,召开抗旱救灾工作会议。8月12日,辽宁保监局组织召开了辽宁保险业抗旱救灾工作会议,辖区内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负责人及农业保险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辽宁保监局局长高翠传达了李希代省长在全省抗旱救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并要求各保险机构充分认识到全省旱灾的严重性,树立抗大旱救大灾的思想,全力做好抗旱救灾工作;要求各保险机构成立“一把手”为组长的抗旱救灾工作小组,保证人力物力供给;根据灾情影响程度,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要求“一把手”亲临现场、靠前指挥,指导查勘理赔工作的同时,积极协助地方政府做好维稳工作。

三是全面部署,下发抗旱救灾紧急通知。8月13日,辽宁保监局下发了《辽宁保监局关于做好农险抗旱救灾理赔工作的紧急通知》,对保险机构进一步做好当前抗旱救灾保险理赔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当前抗旱救灾保险理赔工作,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查勘理赔工作到位;建立理赔“绿色通道”,简化流程、快速理赔,及时启动赔款预付机制,不拖赔惜赔无理拒赔,确保受灾人民群众及时恢复生产生活;严格按照监管要求,规范理赔流程运作,确保抗旱救灾理赔工作有效落实。

四是跟踪灾情,建立抗旱救灾周报制度。为及时、全面掌握全省保险业抗旱救灾工作开展情况,辽宁保监局要求各保险机构密切关注受灾地区灾情变化,建立抗旱救灾理赔周报制度,及时上报各地区受灾、报灾、核灾、理赔等进展情况,为领导决策及下一步工作部署提供参考和依据。

实地督导

从8月13日起,辽宁保监局局领导亲自带队的抗旱救灾督导组赶赴灾情较重的葫芦岛市绥中县、兴城以及朝阳市朝阳县等多个地市,在田间地头视察旱情。同时,督导组听取了当地保险机构查勘理赔情况汇报,现场督导保险机构开展抗旱救灾相关工作。目前,辽宁保险业已经启动应急预案,各项查勘、定损和理赔工作已全面展开。辽宁保监局抗旱救灾工作得到了辽宁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肯定,分管农业的副省长赵化明作出批示:行动迅速,工作扎实,给予表扬。

下一步,辽宁保监局将密切关注灾情发展态势,继续督促指导保险机构加强理赔服务,做到快赔速赔,发挥保险经济补偿作用;协助地方政府全力做好抗旱救灾工作,维护全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发挥保险社会稳定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