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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地制宜 探索浙江特色保险强省之路

——与浙江保监局局长马学平对话

发布时间:2014-08-27 08:12:36    作者:高嵩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赵健:近日下发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令行业为之振奋。下一步,浙江保监局将采取哪些措施推动“新国十条”在浙江落地?浙江保险业下一步改革创新的突破口在哪里?

马学平:《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正式出台,保险业迎来了重要的发展机遇。我们将以此为契机,从推动保险业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出发,以“建设大保险、实现大保障”为指引,强化监管,引导创新,加快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现代浙江保险服务业,努力实现保险大省向保险强省的转变。

前期,我们已向省领导作了专题汇报,下一步要在省政府的领导下,根据《若干意见》精神,与省金融办共同起草保险业促进浙江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意见,在体现浙江元素和地方特色中推动《若干意见》相关要求落地,这个文件近日即将印发。具体来说,我们要着力做好以下几件事情:

针对浙江“四大国家战略”及丽水农村金改、台州小微企业金改、义乌国贸金改、嘉兴科技金改、德清长三角金融后台基地等金改战略,充分发掘体制改革的政策红利,引导行业努力提供更加全面系统、优质高效的保险服务。其中,重点是要抓住温州金改这一机遇,积极争取保监会改革创新政策支持和地方政府配套政策支持。今年的重点,是要力争在开展农村保险互助社试点等方面率先取得突破。

针对浙江特色经济主体的小微企业,继续深化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推动各地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引导保险公司加快创新产品和模式,提高服务水平。同时,推动优化出口信用保险“小微企业简易承保模式”,扩大投保覆盖面。协调有关部门扩大首台(套)保险试点范围,推动环境污染、食品安全、火灾等重点领域责任险的发展。

针对浙江“三农”保险的市场需求,推动农业保险在“扩面”和“提额”两个方面同时做文章,一方面逐步开发针对价格指数、家庭农场、小型渔船等领域的新型农险品种,另一方面在财政可承受的范围内逐步提高现有品种的保障额度,让农业保险这一民生制度惠及更多农户。同时,针对农村居民及外出务工人员等群体的风险需求,积极开发小额保险等相关产品,提高农民的综合保障程度。

针对浙江加速进入老龄化社会的省情,紧扣“将商业保险建成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柱”这一目标,在养老保险方面,积极争取浙江能够纳入个税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范围,协同相关部门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商业养老健康保障计划;在健康保险方面,推动大病保险于年内在全省范围实现全覆盖,并争取在“城镇职工个人医保账户结余资金购买商业保险”等政策领域实现重点突破。

针对浙江台风灾害频发的突出问题,推进以台风为主要灾害种类的巨灾保险制度建设。联合有关部门及专业机构,从必要性、可行性角度出发,在借鉴保险发达国家成熟做法的基础上,对我省的自然灾害情况和保险赔付数据进行深入研究,在把握“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以商业保险为平台、以多层次风险分担为保障”这一设计原则的基础上,加快制定符合浙江省情的巨灾保险方案并组织实施。

当然,作为监管机构,浙江保监局还将切实防范化解行业风险。重点关注退保和满期给付风险、展业渠道资金类案件风险、电网销新渠道风险、高现金价值产品潜在风险及法人机构偿付能力风险带来的系列问题,通过一系列措施,切实守住风险防范的底线。

总的来说,我们希望通过5年的奋斗和努力,让浙江保险强省建设取得明显成效,这也是我们浙江保险人的共同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