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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评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之六

保险创新助推经济增长

发布时间:2014-09-03 09:03:29    作者:钟保平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在普通人眼中,保险常常是为人熟知的具象的符号,是身边一个个微观个体的“保护伞”。而放在经济社会大环境里,保险的意义似乎存在,但很多时候却又难以言明。事实上,保险作为经济“助推器”的功能还真不是纸上谈兵。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拓展保险服务功能,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保险业创新手段助推国民经济发展的功能已日益凸显,同时对于提升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率也将有所建树。

通常,经济学上将投资、消费、出口比喻为拉动国民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基于这个生动比喻,保险业其实可以认为是助推“三驾马车”前进的重要动力。

在投资方面,《若干意见》提出,在保证安全性、收益性前提下,创新保险资金运用方式。鼓励保险资金支持重大基础设施、棚户区改造、城镇化建设等民生工程和国家重大工程。鼓励保险公司为科技型企业、小微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发展提供支持。研究制定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投资基金相关政策。

事实上,基于保险资金长期性的特点和优势,近年来,保险业一直在寻求相匹配的投资渠道,并不断加大对国家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建设的投资力度,其中不乏如京沪高铁、南水北调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项目。

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3月,共有17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发起设立了217个基础设施投资计划,77家保险公司参与投资。同时,保险资金投资交通类、能源类、市政类、保障房项目分别达到929亿元、2784.55亿元、1828亿元和967.52亿元。

众所周知,保险与银行、证券、信托一同构成金融业的支柱,保险业壮大对于推动金融市场优化发展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若干意见》在谈及保险业与金融市场的关系时提出,促进保险市场与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协调发展。进一步发挥保险公司的机构投资者作用,为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长期稳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鼓励设立不动产、基础设施、养老等专业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允许专业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设立夹层基金、并购基金、不动产基金等私募基金。稳步推进保险公司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试点。探索保险机构投资、发起资产证券化产品。探索发展债券信用保险。积极培育另类投资市场。

近年来,保险资金运用渠道不断放开,保监会表示将进一步放开投资领域和范围,把更多选择权交给市场主体,并按照“抓大放小”的思路,推进资金运用比例监管改革。

同时,长期、稳定的保险资金进入金融市场,将有助于解决我国金融市场中普遍存在的资金“借短用长”“借长用短”等问题。在助推金融市场繁荣发展的同时,保险业自身也可以获得良好的投资收益。2013年,保险资金运用累计收益已达3658亿元,较2012年增加1573亿元,年化收益率约为5.04%,较2012年提升1.69%。

除了投资,促进消费、拉动内需已经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主动力。今年上半年,最终消费对GDP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4.4%。为推动居民消费,保险业积极发展个人消费贷款保证保险,释放居民消费潜力。

除此之外,对于吸引居民消费的第三产业,保险业积极发展文化产业保险、物流保险,探索演艺、会展责任险等新兴保险业务,以此对咨询、法律、会计、评估、审计等产业起到辐射作用。科技企业、小微企业往往走在科技创新前沿,但由于缺乏资金支持而面临不少困难。在此情况下,国产首台首套装备的保险风险补偿机制、小微企业信用保险和贷款保证保险等的作用慢慢显现。在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调整的过程中,保险功不可没。

在促进产品、服务出口,服务“走出去”战略方面,保险业大力发展出口信用保险,帮助企业化解跨国投资风险,支持国内企业扩大出口和开拓国际市场。2013年,中国信保实现总承保金额3969.7亿美元,同比增长14.8%,其中出口信用保险实现承保金额3274.4亿美元,同比增长11.5%。

《若干意见》更明确,加大出口信用保险对自主品牌、自主知识产权、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高科技、高附加值的机电产品和大型成套设备,简化审批程序。《若干意见》还提出,加快发展境外投资保险,以能源矿产、基础设施、高新技术和先进制造业、农业、林业等为重点支持领域,创新保险品种,扩大承保范围。

2013年1月,人保财险获批成为第一家经营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的商业保险公司,我国出口信用保险市场部分放开。如《若干意见》所言,未来将稳步放开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市场,进一步增加市场经营主体。保险业在促进出口、推动企业“走出去”领域的服务方式和水平或将进一步丰富和提升。

保险是市场经济的基础性制度安排,是现代经济发展的“助推器”。长久以来,保险业不仅具有亲民的形象,而且其在国民经济发展中也大有作为。此次《若干意见》独辟章节详述保险业创新手段助推国民经济增长,则展现出一个更加宏观、立体的保险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