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页 打印 放大 缩小
0

中国保监会副主席周延礼:

未来从三方面着力深化保险业改革

发布时间:2014-10-31 08:41:54    作者:记者 杨林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中国保监会副主席周延礼10月30日在北京举行的“2014金融街论坛”上表示,未来一个时期,将以完善公司治理为重点,以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和准入退出机制为着力点,以推进监管现代化为着力点,全面深化保险业改革。

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国际社会对危机原因进行了检讨和反思,认为金融危机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归结为公司治理安排的失效和内在的弱点。金融危机后成立的金融稳定理事会也认为,构建健全有效的公司治理机制是有效防范金融机构风险、保证金融稳定的根本途径。

周延礼介绍,近年来,我国保险业通过股份制改革、引入战略投资者、境外上市,初步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保险公司竞争力不断增强。下一步,要按照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和效益良好的要求,继续深化保险业改革,切实加强董事会建设,充分发挥董事会科学决策的职能,健全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的制衡机制;完善保险公司绩效考核、薪酬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规范保险公司的关联交易和信息披露,不断提升保险公司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

近两年来,保险业市场化改革力度不断加大,特别是人身险定价机制和保险资金运用改革加快推进,更好地培育和激发了保险市场发展的内生动力和活力。周延礼表示,接下来,要着力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完善费率形成机制和保险公司准入退出机制为重点,构建充满活力、创新力强、功能互补、多元化发展的现代保险体系。

在完善费率形成机制方面,一是继续推进寿险产品预定利率的改革,从普通型的产品延伸到分红型、万能型等其他寿险产品,力争实现人身保险定价机制的全面市场化,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二是积极稳妥地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改革,以行业示范条款为主体,以创新型条款为补充,建立标准化、个性化并存的商业车险条款体系。以大数法则为基础,以市场化为导向,保险公司自主定价,建立科学、合理、符合我国国情和广大消费者需求的商业车险产品。

在完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方面,要突出专业性、区域性的方向,遵循市场化、法制化的原则,坚持对内开放和对外开放并重,统筹规划市场准入和市场体系的培育。以推进和规范并购重组为重点,建立法律和市场手段为主、行政手段为辅的多层次市场退出体系。完善保险保障基金的风险救助体系,有效化解单个机构风险,确保不出系统性风险。

周延礼还指出,当前,欧美等发达经济体和国际保险监管组织都在积极推动保险监管改革。今后一个时期,保监会将主要以保护广大消费者权益、防范市场风险、促进市场繁荣为监管目标,坚持公平与促进效率、功能监管与机构监管、审慎监管与微观监管、原则监管与规则监管相统一,强化保险公司治理结构、偿付能力、市场行为三支柱的制度监管体系,形成理念科学、目标明确、架构合理、边界清晰、运行有效,具有国际竞争力和话语权的现代保险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