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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个人买卖港股差价3年免征个税

发布时间:2014-11-17 08:23:10    作者: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沪港通于11月17日正式启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证监会近日联合下发系列通知,对沪港通税收政策予以明确。其中规定,对内地个人通过沪港通投资港股的转让差价所得,自2014年11月17日起至2017年11月16日止,3年内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图为11月10日,股民在山东青岛一证券交易厅关注股市行情。

新华社/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