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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港通于11月17日正式启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证监会近日联合下发系列通知,对沪港通税收政策予以明确。其中规定,对内地个人通过沪港通投资港股的转让差价所得,自2014年11月17日起至2017年11月16日止,3年内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图为11月10日,股民在山东青岛一证券交易厅关注股市行情。
新华社/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