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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补农险大灾风险 分散机制空白

“中国农业保险再保险共同体”成立

发布时间:2014-11-24 08:56:14    作者:记者 李画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11月21日,中国农业保险再保险共同体(以下简称“农共体”)在北京成立。这是支持农业保险稳健发展的一次机制创新,填补了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体系行业层面空白。

农共体由人保财险等23家保险公司和中国财产再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共24家公司组成。23家直保公司均具有经营农业保险资质,同时必须满足偿付能力150%,以及资本金10亿元以上等硬性要求。成员大会为农共体最高权力机构,管理机构设在中再产险。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降彩石担任第一届轮值主席,中再产险创新业务部总经理李立松担任管理机构负责人。

综合运用市场化和行政化手段,建立多层次的农业大灾风险分散机制,是我国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的基本思路。目前,在经办主体层面,保险业已配合财政部出台了《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管理办法》,从保险公司计提大灾风险准备金,历年积累。“农共体是在行业层面,集全行业治理,形成境内农业保险风险分散集成平台。”中国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主任刘峰说。

“农共体有利于发挥国内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业务之间的风险分散作用,提升农业保险承保实力,为农民提供更高的保障和更多的产品。”人保财险总裁郭生臣说。

中再产险总经理李媛媛介绍,农共体包括财政保费补贴性险种和商业性险种,以及目前再保安排存在较大困难的养殖业保险和目标价格保险等创新型业务。农共体再保险业务分出公司须将分出业务不低于50%的同一比例分给农共体。

2012年发布的《农业保险条例》提出“建立财政支持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总经理助理洪大伟认为,建立一种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可以平滑大灾之下农业保险的经营波动,保障其持续发展,使农业生产经营风险得以持续分散,进而保证粮食安全。同时,建立行业层面的农共体,为下一步建立政府层面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李立松说,农共体作为保险业农业风险管理的专业平台,不仅为农业保险提供充足稳定的再保险保障,而且有利于经验交流和信息共享,通过共同的研发创新可以提升行业整体的农业风险管理水平。

近年农业风险周期处于低谷,但是极端气候事件也频频爆发,流域性、区域性风险逐步暴露。如去年黑龙江特大洪灾赔付27亿元,今年辽宁特大旱灾赔付超过9亿元,海南两次台风导致相关省份均产生巨额超赔,极端天气倒逼农业保险经营主体将风险尽量分散转移。

2007年至2013年间,我国农业保险承保主要农作物从2.3亿亩增加到11.06亿亩,保费收入从51.8亿元增长到306.7亿元,目前保险金额达到1.39万亿元。但是目前农业保险还只是保成本,未来要提高保险覆盖面和保障程度,无疑将会使经营机构暴露在更大风险敞口之下。正因为此,刘峰称“农共体不仅是利益共同体,更是命运共同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