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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抓多重机遇 撬动保险新作为

——与吉林保监局局长白丽君对话

发布时间:2014-11-25 08:53:47    作者:本报记者 杜菲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新国十条”)发布后,吉林保监局第一时间组织开展贯彻落实工作,目前,由吉林保监局代政府起草的贯彻落实“新国十条”精神的工作方案,省政府正在审定中。10月8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国务院近期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大政策举措的落实意见》(以下简称《落实意见》)。多重历史机遇下,吉林保险业将如何实现新作为?

10月30日,吉林保监局局长白丽君在参加第十届北京国际金融博览会期间,到访中国保险报业股份有限公司。白丽君不但肯定了《中国保险报》作为保险宣传的重要平台的作用,更就吉林保险业的新作为,与《中国保险报》总编辑于华进行了对话。


   吉林保监局局长白丽君(右)与《中国保险报》总编辑》于华对话

突破农业保险瓶颈问题

在规范农业保险发展方面,吉林保监局总结经验,进一步规范市场准入标准,完善退出机制。同时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提高农业保险保障水平,并探索开展多种形式的互助合作保险。

在探索开展特色农业保险方面,吉林保监局争取国家支持开展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试点,积极探索天气指数保险等新兴产品和服务。

在拓展“三农”保险广度和深度方面,吉林保监局继续推进农村治安保险、农房保险发展,深入开展林业保险试点,同时加快发展农村小额信贷保险、农村土地收益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农民养老健康保险、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等。

寻求保险振兴东北新作为

10月8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发布了《落实意见》,对吉林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项目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新国十条”亦明确提出要使保险成为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高效引擎,在很多方面都是与国家支持东北振兴战略相契合的。

吉林省落实“新国十条”的方案中明确提出要不断强化政策性金融先导功能,努力扩大资金投放。发挥商业性金融创新优势,多种渠道增加资金投放。未来,吉林保险业将继续立足于振兴东北战略,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积极服务重大项目建设、科技创新、结构调整和对外开放。

主动参与社会保障和治理体系改革

吉林保险业将立足吉林实际,在三个方面主动参与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治理体系改革。

一是立足于完善社会保障,推动养老健康保险发展。将大力拓展企业年金业务,推动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发展,争取个人税收递延型保险试点,继续推进独生子女家庭保障计划,发展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同时,做好新农合大病保险受托承办工作,推动商业保险机构积极承办城镇居民大病保险。

二是立足于创新社会管理,加快发展各类责任保险。探索推动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和医疗责任保险等强制责任保险试点,积极推进医疗纠纷调解新机制。

三是立足于维护行业稳定,有效防范化解保险风险。切实加强非现场监管,不断推动监管方式由事后补救向事前预警、事中介入转变,健全风险监测、预警和防控体系,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重点抓好窗口指导、风险防控、现场延伸和内控监管。

切实履行保护消费者权益职责

近年来,吉林保监局着力构建监管机关“信、访、电、网”四位一体全面畅通的信访投诉网络,严肃查办各类侵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3年来,吉林保监局共处理各类信访投诉1382件,办结率100%。

同时,吉林保监局指导各级行业协会建立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保险合同纠纷调解中心,与社会仲裁机构、司法审判机关建立“仲调对接”“诉调对接”机制,努力构建保险消费纠纷“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多元化解决机制。“两个中心”成立以来,共受理保险消费投诉672件,涉及金额300余万元,一次性解决率达96%。

(更多对话内容详见下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