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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农场发展更有奔头”

宿迁创新推出金融保险服务“三农”新模式

发布时间:2014-11-25 09:21:59    作者:通讯员 祝宝 张春云 沈利 本报记者 祖兆林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30万元的化肥和种子送来了,我终于可以放心了,幸亏我在人保财险办理了贷款保证保险,才能顺利地拿到30万元贷款,这对我来说真是及时雨啊。”看着家里堆放整齐的秋种物资,江苏泗阳县长顺家庭农场主张兆文十分高兴。

家庭农场主不需要提供任何抵押物和担保,只要经过审核后,在宿迁人保财险办理贷款保证保险和意外险,就可以获得最高300万元的农业贷款。这是宿迁市积极探索创新金融保险服务“三农”的新模式,也是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新举措。

当前以农业专业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为代表的新兴农业经营主体,已经成为了现代农业发展的生力军,他们对生产经营资金有强烈的需求,但由于一些从事种植、养殖业的家庭农场处于创始期,底子薄,缺少抵押物,在申请贷款时往往面临困境。

为切实解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难题,市农险办经过考察和研究,联系沟通宿迁人保财险、紫金保险,江苏银行宿迁分行,宿农农资连锁有限公司等部门、企业,达成有关协议,决定三方合力,推出涉农贷款保证保险金融合作项目,并且在全省首推。

目前,凡经工商部门注册、经过有关业务审核、在合作保险机构办理贷款保证保险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需要提供抵押和担保,就可获得江苏银行宿迁分行提供的农业贷款。这些以往让农场主想都不敢想的事,如今在宿迁市得到了实现。

一个月前,承包了1800亩地的张兆文因资金短缺愁白了头,就在他着急上火时,泗阳县裴圩镇“三农”保险服务站的负责人告诉他,只要在宿迁人保财险公司办理贷款保证保险,就能在江苏银行办理到贷款。于是张兆文找到了宿迁人保财险公司,希望能够办理贷款保证保险。

宿迁人保财险和江苏银行宿迁分公司经过贷前调查后,为张兆文办理了保险金额为30万元的贷款保证保险,江苏银行为他发放了30万元贷款,并且将贷款打入宿农连锁账户,该公司直接将秋种物资送到了张兆文家里,张兆文很感动,并表示将用粮食销售款还贷。

据宿迁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副主任祝宝介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办的贷款项目采用风险共担机制,农资供应商承担风险比例为16%,农委对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查,工商、质检部门对农资产品进行质量技术监督。

该市农险办主任杨彩林对记者说,宿迁市推出的涉农贷款保证保险风险管控比较稳妥,特别是创新了贷款资金拨付办法,贷款不直接拨付给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而是拨付给农资供应商,根据双方签订的农资购销合同供应农资产品。农资供应商则由市、县级推荐至少10家规模大、信用好的企业。“这样才能使贷款专款专用,减少了资金使用风险,实现了贷款资金闭环运作,最终实现银行、保险、农资公司、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四方共赢。”

在实施涉农贷款保证保险金融合作项目中,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开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本着风险共担原则,市政府、保险公司和银行共同承担保险事故的损失(贷款本金),其中:政府承担10%的贷款本金风险损扶,保险公司、银行承担剩余90%的贷款本金风险损失。同时,建立止损叫停机制。根据银保两方合作协议,当银行小额贷款逾期率超过10%时,银行和保险公司双方立即停办此项业务。

涉农贷款保证保险金融合作项目不仅让农户获得了融资保障,切实解决农户生产发展中的资金难题,而且使银行贷款逾期风险得到有效控制,政府也提高了社会信誉,有效推动了农业经济发展。

张兆文就是涉农贷款保证保险项目受益人之一,涉农贷款保证保险金融合作项目得到了广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热烈响应,因为通过这种方式贷来的资金年化综合成本率9.84%,远低于银行个人信用贷款,比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成本低,贷款保证保险保险费2.04%由农资供应商来承担,借款人只需要承担7.8%银行利息,而且贷款手续简便。张兆文说:“有了这样的贷款模式,家庭农场发展更有奔头。今年底,我将上一条烘干设备,扩大种植规模。”

宿迁人保财险农险部经理张立表示,在推行贷款保证保险进程中,保险公司将切实履行社会责任,让涉农及中小企业真正得到实惠。下一步,宿迁人保财险将把涉农贷款保证保险金融合作项目作为公司金融产品创新的重要课题和举措进行战略性推进,全力支持家庭农场主及农业种养殖大户的融资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