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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保险将成社保和金融体系重要支柱

——专访中国平安集团副总经理兼集团首席保险业务执行官李源祥

发布时间:2014-11-26 09:25:33    作者:本报记者 康民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日前接受《中国保险报》记者专访时,中国平安集团副总经理兼集团首席保险业务执行官李源祥多次强调,与2006年出台的“国十条”相比,“新国十条”以顶层设计的方式提出,把商业保险建成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柱,使现代保险服务业成为完善金融体系的支柱力量,并且赋予现代保险服务业“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高效引擎和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抓手”的历史使命,鲜明地反映出国家对保险业的认识和定位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保险行业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

记者:“新国十条”对未来保险业改革发展具有哪些现实指导意义?

李源祥:首先,商业保险的地位将升格为社会保障体系和金融体系的重要支柱。按照到2020年保险深度5%、人均保费3500元的发展目标,预计2020年保费规模为4.5万亿-5万亿元,年均增长率为15%-16%。中国平安会结合行业整体发展目标,适应行业市场化的趋势,密切关注后续的政策细则,抓住重大发展机遇,实现保险业务的高速健康增长。

其次,扩大保险的范围及作用,养老险、健康险、巨灾险、农业险、责任险等成为未来新的增长点。“新国十条”明确指出,创新养老保险产品服务,适时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加强养老产业和健康服务业用地保障。此举将有效释放个人与企业的保险保障需求,养老产品将快速发展,养老地产未来将得到更大的政策支持。

第三,拓宽保险资金运用范围,保险资金收益有望提升。“新国十条”提出,鼓励保险资金利用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等方式支持民生及重大工程,同时积极培育另类投资市场。这将提高保险资金配置效率,改善保险资产负债匹配。未来,保险公司有望进一步拓宽险资投资范围,丰富投资品种,不断优化另类投资结构,稳步提升投资收益。

记者:“新国十条”提出要“构筑保险民生保障网,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您如何理解商业保险未来在社保体系中将扮演的角色?这给商业保险公司提供了哪些重要机遇?中国平安在这方面有哪些想法和做法?

李源祥:“新国十条”明确将保险业置于国家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柱地位,定位上明确商业保险成为社会保险市场化运作的积极参与者,会进一步推动社会保障体系的市场化,让保险公司参与社保管理,对扩大医保业务及医保相关的健康服务领域存在利好。随着未来政策的逐步释放,政府医保市场将扩容。在形式上明确了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养老、医保经办服务,且鼓励发展与基本医保衔接的医疗健康保险、健康管理等服务,增大了养老、健康及年金业务拓展空间。

中国平安将进一步拓宽范围,在参保人服务、医保风险管控、医保相关的健康服务业务上进行更多尝试。目前中国平安正在构建“医”战略,结合该政策,在健康保险、大病业务、医保合作、医疗健康机构建设等方面都有望实现更大的突破。

记者:“新国十条”提出“发挥保险风险管理功能,完善社会治理体系”,鼓励政府向商业保险公司购买服务。请介绍中国平安在与政府合作等相关方面有哪些新进展?在操作过程中遭遇到哪些问题?需要哪些政策优惠?有什么样的创新型设想?

李源祥:与政府合作主要是在两方面:一是医保合作。中国平安自2000年起就积极推进医保业务政府合作,相继开展多个城镇职工、居民和新农合的补充高额(大病)业务。这些业务本质上是地方政府向商业保险公司购买服务,包括甘肃、重庆、青岛、厦门、常州、清远等,累计服务约3000万人,得到各地政府和参保群众的肯定,如厦门实行“前端合署办公,后端集中运作”的“平安范式”服务模式,得到新华社的专题宣传推广。

二是社保补充养老金合作。中国平安在2006年底到2008年承接了多地政府社保部门经办的补充养老金转制业务,总金额达到60多亿元,其中深圳社保约40亿元,目前运营平稳,投资收益良好,大部分地区的社保补充养老金已经转化为各企业独立建立的企业年金计划,为不规范的社保补充养老金转变为规范的企业年金,为保证资金的安全、保值、增值作出了贡献。

在操作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部分地区医院医疗数据没有通过医保开放到商保,在实现参保人医保即时结算的同时,无法实现商保即时结算理赔。个人医保账户结余资金没有开放购买商业保险产品,结余资金没有发挥最大效用。

关于政策优惠,我们建议通过政府部门之间的沟通,实现医院医保信息以及结余资金使用最大化。

中国平安有一些创新设想,目前正在开发“医路平安”系统群,包括医疗费用智能审核系统、特药管理平台、医疗保险精算模型软件、定点医院网络管理系统,可以为政府医保部门提供医疗费用智能审核、医保基金的收支预测分析、基金预警和政策决策支持服务,大幅提升医保基金的管理水平。未来,中国平安还将复制国外先进的“管理式医疗”模式,运用于中国,为提高中国的医保服务水平尽自己的一分力量。

记者:“新国十条”提出“拓展保险服务功能,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保险资金被鼓励投向重大基础设施、棚户区改造以及城镇化建设等民生工程和国家重大工程。中国平安在险资运作方面一直独具特色,请问下一步会有哪些创新举措?

李源祥:中国平安有望进一步拓宽险资投资范围,丰富投资品种。比如,探索投资资产证券化产品,进一步丰富现有的金融产品可投范围;参与创投基金、股权、债权、资产支持计划等多种形式,为科技企业、战略新兴产业提供资金支持,分享成长成果;积极培育另类投资市场,有利于优化险资配置结构。近年来保险资产配置中另类投资占比快速提升至10%-20%,未来保险公司继续加大另类投资力度。

记者:保险业的改革和发展需要良好的外部环境,“新国十条”也专门提到了“完善现代保险服务业发展的支持政策”。您认为,中国平安的发展亟须哪些宏观政策或行业政策支持?

李源祥:谈到鼓励产品、渠道和服务创新,我们建议进一步鼓励保险产品创新,不断扩宽保险宽度和保障领域,更好地服务社会、服务客户。同时,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加大对服务创新的支持力度。例如允许保险公司提供产品相关的有偿服务,从客户需求较强的非事故道路救援和代步车服务等进行试点,不断提升客户体验。

同时,推行电子保单,为消费者提供更多的服务选择。我们建议,明确认可电子保单的法律效力,推动商业车险与交强险平台和车管所平台、地税平台对接,使电子保单能顺利进行试点及推广。

为促进农险的规范经营和可持续发展,我们建议进一步明确行业内的农险标准规范,制定行业认可的诸如风险识别、产品和服务等一系列通用标准。

此外,推动建立医疗信息对接机制。我们建议推动建立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医疗信息数据共享平台,这一机制的建立,将有助于识别重复理赔,防范道德风险,同时也能够提高医疗费用理赔效率,更好地为消费者提供优质、便利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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