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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护理潜在需求将转化为有效需求

发布时间:2014-11-26 10:03:22    作者:本报记者 宫伟瑶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自1999年我国正式步入老龄化以来,老龄化程度逐渐加深,据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数已超过2亿,其中失能老年人口数达到3700多万。日前,财政部、民政部、全国老龄办三部委根据国务院提出的“各地要加快建立养老服务评估机制,建立健全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的要求,联合发布了《财政部 民政部 全国老龄办关于建立健全经济困难的高龄 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财社〔2014〕113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当前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非常严峻,虽然近几年通过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城乡低保等社会保障制度解决了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问题,但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问题还缺乏制度性保障。《中国保险报》记者就《通知》出台的意义,以及具体操作方式等问题采访了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唐钧。

可将潜在需求转化为有效需求

唐钧告诉记者,《通知》明确对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人进行补贴,对于整个养老服务业来说是一项极大利好,因为它可以将长期护理的潜在需求转化为有效需求。3700万失能老人中,有四分之一完全失能,约900万人,其中又有600万人属于经济困难的老人,所以这么多的失能老人和经济困难的老人实际上对长期护理是有非常大的需求的。唐钧特别谈到,根据调查显示,完全失能的老人对物质生活需求是非常稳定的,而真正需要的是长期护理,对于现在社会,许多独生子女家庭,很难做到对完全失能老人的长期护理,所以长期护理对于高龄老人,尤其是失能老人来说存在很大的需求缺口,只是许多经济困难的老人无法负担护理费用,所以此前只能认定存在长期护理的潜在需求。《通知》的出台为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人送来了补贴,让他们有钱可以支付护理费用。这样就把长期护理的潜在需求转化为了有效需求。

此外,就补贴方式而言,唐钧认为《通知》后续的具体操作应是有针对性、差异化地对老年人进行补贴。就是要根据老人的经济困难程度,失能程度实行差异化的补贴,这样才能使得真正有需要的人得到实在的补贴,共享国家经济高速发展带来的红利。

唐钧进一步谈到补贴标准问题,根据调查,国外有对完全失能老人距离生命最后时刻的经验数字,大约2-3年,平均两年半的时间,这部分人对物质生活的需求相对比较稳定。据调查,居住在城市养老机构的老人从吃住到长期护理的全部费用,约合10万元,而在农村养老机构接受护理的老人花费大约5万元,也就是说这部分花费可以提前预估出来,为了真正能让老人可以付得起“长期护理等养老服务”,国家要加大补贴力度,最好是对经济绝对困难又完全失能的老人实行政府包干制度,能够更好的帮助完全失能老人走完生命最后的历程。另一方面,也能够促进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的提升,目前养老护理人员相比需要护理的老龄人口还存在很大缺口,尤其目前我国还没有进入老龄化的高潮期,预计5-10年后,但是由于养老护理人员普遍工资低,这个行业就留不住人,所以从此角度而言也需要国家加大补贴力度,帮助提升养老护理人员你的工资水平,从而吸引更多的人员来从事养老服务业。

提升老年人养老质量

唐钧表示,单就养老角度而言,当老人不能自理时还是去机构为好。且不说许多独生子女家庭无暇照顾失能老人,尤其是近年来看到一些儿女送老人到养老机构,几乎都选择价位最低的那种,这种孝心是否打折值得深思,但症结主要在于费用问题,而《通知》的出台送来了补贴,也会让儿女再选择养老机构时,可以考虑那些价格高一点但是质量好的机构。这样也促进了养老机构的质量提升,因为市场存在有效需求,有钱来购买它的服务,就会促进养老机构形成比质量的良性竞争。

唐钧向记者透露,他目前正在协助某大型险企研究长期护理保险,此款产品主要是针对中产以上的人群。

针对《通知》,记者还采访了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党俊武。他认为,从长远来看,解决失能老年人问题的根本在于解决长期照护服务费用来源的制度安排问题。

他提出,应当建立长期照护社会保障制度,包括四个层次,分别是长期照护的社会保险、商业保险、服务津贴以及长期照护慈善制度。据他透露,目前长期照护的社会保险、商业保险正在探索中。在党俊武看来,在当前情况下,三部委联合出台此《通知》其实是给社会一个重要信号,就是政府除了作为兜底解决贫困失能老人的长期照护服务费用来源问题,未来还将从制度层面解决中高收入的老年人的长期照护问题,而这一切都在于要培育长期照护服务市场,切实把长期照护的潜在需求转化为有效需求,最终在发挥政府作用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老龄服务资源上的决定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