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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机遇 打造支撑未来发展的核心能力

——专访阳光保险集团总裁李科

发布时间:2014-12-02 09:59:09    作者:李晓波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新国十条’从国家治理的层面界定了保险业在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为保险业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和政策依据,为保险业未来发展勾勒出了宏伟蓝图,这是全行业改革与发展的顶层设计。”近日,阳光保险集团总裁李科接受《中国保险报》记者专访时说。

机遇与挑战并存

作为一名资深保险人,李科既有国有保险企业的管理经验,又主要参与创建了阳光保险,见证和推动了阳光保险9年的快速发展历程,其间恰好经历了两个“国十条”的出台。

“7年前,我们正是抓住了贯彻落实上一个‘国十条’的历史机遇,在成立阳光财险两年后,迅速搭建起了保险集团架构,形成了集团化的整体发展优势和发展动力。”李科说。

作为金融行业的三驾马车之一,保险业是金融业中市场化程度比较高的行业。但李科认为,目前行业发展的成熟度还不够,保险产品与服务还不能满足政府、社会公众以及各行各业不断深化和多样化的需求,诚信经营体系尚未很好地建立起来,发展方式和经营方式面临转型。

“我认为需要结合贯彻实施‘新国十条’,系统地推进相关工作。”李科指出,一是科学定位保险业发展,按照“新国十条”的指导和要求,着眼于建设现代保险服务业,立足保险作为政府、企业、居民风险管理和财富管理的基本手段,提升行业的战略格局、政策格局和发展格局。二是创新产品、服务和经营模式,真正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推进保险销售渠道改革和产品创新,加大养老、医疗、护理类等保障产品的研发,推出差异化的特色产品,丰富市场结构。提升行业服务标准和新技术应用,不断优化客户流程和体验。三是进一步转变发展方式,树立正确的行业发展观,全面推进保险业信用体系建设,引导保险公司逐步从粗放式经营向集约式经营转变,从重外延轻内涵向轻外延重内涵转变,由价格竞争转变为服务竞争。

积极参与社会保障网构建

从历次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事故的善后处理来看,保险业所发挥的功能作用非常有限。据李科介绍,我国商业保险对巨灾的补偿率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很大差距。发达市场商业保险赔款占灾害损失的比例一般都在30%-40%,我国还不到1%。汶川大地震,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是8451亿元,保险赔付比例为0.2%。

“新国十条”提出,到2020年,保险深度达到5%,保险密度达到3500元/人。“我认为,全面衡量一个国家保险市场成熟度,还要着重看商业保险在灾害事故救助体系中的作用程度,这方面我国保险业潜力巨大。”李科说。

与此同时,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和公众对风险保障的需求日益增长,同时,政府在基本医疗和养老保障方面财政和管理压力越来越大,人口老龄化、城镇化步伐加快,更加剧了政府和社会的负担,各种矛盾和问题凸显。

对此,李科认为,应当充分发挥商业保险的市场化职能,与政府公共服务有机结合,共同解决公民意外伤害、疾病医疗、健康养老等问题。“新国十条”出台了一系列财政、税收、监管支持政策,充分体现出国家期望通过大力发展商业保险,使保险业与政府和公民共同构筑一个社会保障网,对于保险业来说这是一个历史机遇,更是一个光荣使命!

顺应潮流抓发展

“保险,作为一种市场化的风险转移和互助机制,与国民经济的各领域存在诸多联系,具有较强的外部性。比如保险的发展有利于促使社会资源得到最优配置,提高经济效率;为实体经济提供金融资本;提高企业和个人的抗风险能力和竞争力;促进就业与社会稳定;支持国际贸易发展等等。”在李科看来,随着保险业对国民经济的渗透加深,其外部性更加突出。

李科指出,伴随2013年我国启动新一轮的政府职能转变,保险业要更好地承接好政府转移的职能和退出的市场空间,承接和利用好各种优惠政策,大力发展农业保险、健康保险、养老保险、责任保险等,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

近期,阳光保险集团与清华五道口金融学院共同创建了“产、学、研”一体的互联网金融创新研究中心,这也是保险业首个互联网创新、研发和应用的实验基地。据悉,阳光保险集团已将“互联网战略”作为公司未来发展的三大战略之一,多线并举推动传统业务的互联网化和互联网产品服务创新。

“互联网无法改变金融的本质,但将改变包括保险在内的金融业态以及市场规则,行业对此要有前瞻性的研究和清晰的判断,我们期望中心的成立对促进全社会互联网金融创新发挥积极作用。”李科认为,互联网正在深刻地改变人们的生活方式、行为习惯和消费需求,保险业必须要顺应潮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进行创新变革,基于网络用户和网络经济对产品、流程、服务进行再造。

“我相信,通过互联网战略的有效推进,阳光一定会把握机遇,打造支撑未来发展的核心能力。”李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