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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转型发展 助力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

——与湖北保监局局长王斌对话

发布时间:2015-01-14 08:11:14    作者:李晓波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湖北将在未来面临中部崛起、长江经济带和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机遇中,充分发挥其通江达海的交通优势和九省通衢的区位优势,深度拓展东西双向开放合作,协调发展。这将是湖北保险业加快转型发展、实现跨越赶超的重大机遇。


2014年12月10日, 武汉市人民政府与湖北保监局共同签署了《共建武汉保险示范区战略合作备忘录》。

□记者 李晓波

2013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北考察时指出,要把湖北建设成为中部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争取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上走在全国前列。

2014年8月,《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新国十条”)出台,标志着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将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放在经济社会工作整体布局中统筹考虑。

面对这一新形势新机遇,湖北保险业将如何在巩固现有成绩基础上,深化改革,围绕湖北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大局,更好地发挥保险在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的作用?日前,《中国保险报》总编辑于华赴武汉与湖北保监局局长王斌进行了对话。

于华:“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这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时提出的要求。2014年适逢“新国十条”出台,对于湖北保险业来说,如何寻找支点,如何走在前列,您是怎么考虑的?

王斌:2014年是我国保险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新国十条”出台,标志着中央立足于服务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将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放在经济社会工作整体布局中统筹考虑,开创了保险业在更广领域、更大范围、更深程度上服务经济社会全局的战略机遇,为保险业更好地服务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指明了方向。

在2014年12月刚刚结束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首次对经济新常态进行界定,明确提出2015年将重点实施“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三大战略。这意味着湖北将在未来面临中部崛起、长江经济带和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机遇中,充分发挥其通江达海的交通优势和九省通衢的区位优势,深度拓展东西双向开放合作,协调发展。这也将是湖北保险业加快转型发展、实现跨越赶超的重大机遇。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时提出的“建成支点、走在前列”的要求,以及把武汉建设成为国家中心城市、区域金融中心的宏伟蓝图,近年来,特别是2014年以来,湖北保监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新国十条”精神,制定了贯彻落实“新国十条”的工作思路和目标任务,概括起来就是“重点突破、以点带面、全面推进”。

其中,“重点突破”是指把建设武汉保险示范区,作为湖北省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突破口;“以点带面”就是通过加强与武汉市政府的战略合作,努力把武汉保险示范区建设成为保险监管部门与地方政府合作的示范区,商业保险全方位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试验区以及湖北保险业改革创新的先行区;“全面推进”是指结合全省各地实际,坚持一地一策、一市(县)一特色,全面推进现代保险服务业发展,形成全省各地保险业各具特色、生动活泼的发展局面。

在发展湖北现代保险服务业的重点工作上,湖北保险业将紧紧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以及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在服务大局中发挥保险业应有的作用。 2014年以来已形成十大成果:一是与武汉市政府签订了共建武汉保险示范区合作备忘录。二是按照保监会和省政府要求,推动建立新一轮会省战略合作备忘录即将落地。三是全面推广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省政府出台了全省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实施方案。四是着眼于湖北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深化保险业与湖北科技金融结合,加快保险产品和服务创新,创新开办的科技型企业贷款保证保险被央视《新闻联播》专题播报。五是会同省卫计委等部门联合出台了《推进医疗责任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六是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文,出台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实施方案。七是会同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发文,出台了《特种设备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八是与省高级人民法院合作开展保险合同纠纷诉调对接工作,联合印发文件。九是巩固发展了大病保险工作成果。十是积极推进以房养老试点和保险资金运用属地监管试点,顺利开展了大量基础性工作。

当前,省政府拟出台的《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正在加紧征求各方意见。在下一步学习贯彻中,湖北保监局将进一步丰富形式、加强督导、全面推动、抓好落实,力求取得新的更大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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