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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CEO越来越难

韩国金融机构总裁将面临更严格限定

发布时间:2015-01-15 10:09:28    作者: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随着2014年12月10日《企业监管准则》生效,大型金融企业认命执行总裁时将面临更加严格的限定。他们需要公布候选人的详细履历,如从业经历、从上一家单位辞职的原因等。

资产超过2百亿韩元的金融业务都将按照该《准则》的规定执行。《韩国时报》报道称,韩国金融服务委员会金融政策主管Kim Yong-beom表示,一共有118个金融机构适用该《准则》。

这些金融机构包含金融股份公司、国有企业集团或财团的金融部门等,如三星集团、现代集团、韩华和韩国东部集团等。三星集团包括三星寿险公司、三星证券公司、三星卡公司及三星资产管理公司等。韩华集团下设寿险公司、证券公司及资产管理公司,而东部集团下设寿险和非寿险公司以及一家证券公司。

一旦《企业监管准则》生效,金融企业需要首先成立一个执行总裁推荐委员会。推荐委员会负责决定执行总裁人选的任职资质,然后推荐一名候选人,并考核他/她是否能够满足岗位要求。

在每年的董事会之前,委员会需要公布推荐该候选人的理由,以及能证明候选人个人专业技能的详细履历信息。没有金融行业从业经验的实际上不得从事该岗位。

目前,大型财团的主席们可以认命任何一位他们满意的人员担任其集团金融部门的执行总裁职务,根本不考虑被认命人员的金融专业技能等因素。因此,导致许多金融附属机构的负责人都没有任何金融行业的工作背景。

韩国金融服务委员会发布了《企业监管准则》,以规范目前董事会的做法,并列举了大量金融机构董事会成员疏于监管的案例。监管部门会提高对执行总裁的资质要求,使金融机构选择具有丰富的如财务、会计、审计等金融领域技能及工作经验的董事会成员。

据金融服务委员会透露,全球20家金融股份公司中,大约有46%的总裁具有金融行业工作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