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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保险发展 服务深圳“三化一平台”

——与深圳保监局局长孙抱平对话

发布时间:2015-02-06 08:47:06    作者:李晓波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赵健:刚才您提到了巨灾保险。去年以来,深圳巨灾保险试点的突破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关注,请介绍一下试点的主要模式,特别是在推动这一模式过程中,有哪些主要难点,深圳又是如何解决的?

孙抱平:近年来,我国相继发生了汶川大地震等一系列重特大自然灾害,巨灾风险形势十分严峻。尽快研究建立巨灾保险制度,分散巨灾风险,完善灾后救助体系,其紧迫性越来越突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完善巨灾经济补偿模式,建立巨灾保险制度”,深圳滨海的地理位置和自然条件,具有开展巨灾保险的现实需要。同时,深圳较好的经济基础,也为率先开展巨灾保险提供了相应的条件,2014年,巨灾保险在深圳率先破题实施。

深圳巨灾保险采取“政府主导、商业保险公司参与运作”的模式,政府出资向商业保险公司购买服务,为广大居民提供台风、暴雨、地震、海啸、泥石流、滑坡、地陷等15种灾害发生时的人身伤亡救助,以及因自然灾害导致核事故发生时的应急转移安置救助。这种模式既吸收借鉴了国际巨灾保险制度的成熟经验,又充分考虑了深圳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保险意识等现实情况,为我国沿海大中城市应对巨灾风险提供了可供参考和借鉴的经验。目前,深圳还在积极推动巨灾基金的设立和商业性个人巨灾保险的推广,作为对政府巨灾救助保险更高层次、更多样化的补充。

在推进巨灾保险过程中,我们感到有两个主要问题要解决好。一是如何在人民群众对于巨灾的自我风险管理意识不强,灾后主要依靠政府救助的情况下,利用商业保险机制,建立一个覆盖相对广泛的巨灾保障体系;二是如何把巨灾保险制度纳入到政府现有的应急救灾体系中,既能充分发挥保险的功能作用,又能增强政府的应急救灾能力和水平。

解决好这两个问题,我们认为关键是要争取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发挥好政府的主导作用。一方面,政府要以开放的姿态对待巨灾保险,善于运用巨灾保险机制辅助社会管理。另一方面,政府要对巨灾保险推进实施给予积极支持,在财政出资、应急响应、灾后救助的各个环节予以统筹和协调。

赵健: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开发建设是当前社会各界关注的一个焦点,前不久,前海又被纳入广东自贸区。请问前海开发开放对深圳保险业发展有何影响?深圳保险业又将如何参与前海开发开放?

孙抱平:前海是我国重要的金融创新试验田和对外开放示范窗口,是特区中的特区,也是内地对接香港的国家级战略平台。习近平总书记首站视察前海时提出,前海要“依托香港,服务内地,面向世界”。前不久,国务院决定设立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圳的前海蛇口片区被纳入自贸区范围,进一步提升了前海在国家发展战略中的地位。在国家“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建设中,前海也将起到重要的金融商务枢纽作用。

前海开发开放为深圳保险业更深层次、更高水平的改革创新发展提供了新机遇,同时也赋予深圳保险创新发展试验区在新时期下的新使命:着眼于实现我国保险业改革创新发展的新突破,构建我国保险业对外开放的新格局,探索保险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路子,积极对接国家发展战略,对接深圳经济社会全局,对接保险业体制机制改革,力争把前海建设成为国际化的保险创新中心。近一个时期以来,前海保险业发展势头良好。目前在前海注册的保险及保险中介法人机构数量已经达到15家,注册资本超过300亿元,这在国家级战略平台中是最多的。

2014年8月,保监会正式批复了关于深化深圳保险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支持前海开发开放的八条政策措施(简称“深八条”)。下一步,我们将以“深八条”为基础,努力做好保险业参与前海开发开放这篇大文章。进一步加强深港保险合作,积极研究探索深港两地保险市场在产品、服务、资金、人才等领域互联互通的方式和途径。不断丰富完善保险市场体系,推动在前海设立自保公司、相互制保险公司等新型保险组织以及航运保险、责任保险、健康保险、养老保险等专业保险机构。加快业务创新步伐,推动开展与互联网金融特点相适应的保险产品、营销、服务以及交易方式创新,培育互联网保险新业态和新型要素交易平台。积极探索建立前海再保险中心,依托香港国际化的机构、人才、技术优势,对接内地庞大的再保险市场需求,联手打造前海再保险中心,提升我国在国际再保险市场中的定价权和话语权。加大保险对前海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围绕前海重点发展的科技信息、现代物流、文化创意、贸易航运、融资租赁等产业,不断创新产品和服务,提供全方位的保险保障支持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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