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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发展是贵州保险业的根本任务

——对话贵州保监局局长谭论

发布时间:2015-02-09 08:00:21    作者:李晓波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赵健: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若干意见》,明确了未来一个时期健康保险业的发展目标,“新国十条”也提出要构筑保险民生保障网。近年来贵州保险业在参与完善医疗保障体系方面有什么探索?

谭论:《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若干意见》与“新国十条”一脉相承,对商业健康保险有关内容进行了具体细化。近几年来,全省保险业以经办大病保险、受托管理“新农合”为重点,积极参与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专业化经营初见成效。

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方面,一是起步较早。2012年底就已确定全省实施方案,经过两年的努力,已有贵阳、六盘水、毕节、铜仁、黔西南5个市(州)及黔东南州凯里市运行,惠及城乡居民1811万人,实现了覆盖地区、人口“双过半”。贵州保监局陆续出台大病保险业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基本服务规范和统计要求等制度,进一步规范承办行为。二是功能逐步发挥。已累计为7.27万人次支付大病补偿金4.14亿元,平均减轻患者医疗费负担5973元,报销比例在基本医保基础上提升了16.59个百分点,其中单笔最高结报41.2万元,使参保群众得到了实惠。累计审核扣减不合规医疗费用4032万元,使医疗行为得到一定程度的监控。在基本医保经办服务方面,全省保险业从2007年起按照“委托经办、管办分离”的原则积极参与新农合经办管理服务工作。在六盘水市钟山区试点经验的基础上,2013年进一步扩大至该市六枝特区、盘县、水城县,累计受托管理医保基金6.16亿元,服务人群超过384万人次,审核扣减不符合政策规定费用2409.74万元,有效提高了新农合基金运行效率。此外,各保险机构积极推进各类医疗、疾病等商业健康保险,“十二五”以来健康保险年均增速达到 30.07%,累计支付赔款13.48亿元,长期健康险为投保人积累了超过12.39亿元的医疗保障资金。

赵健:“新国十条”的发布为保险业发展带来了新的战略机遇,立足贵州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下一步贵州保险业发展的着力点在哪里?

谭论:就贵州而言,保持持续较快发展尤为重要。立足贵州后发赶超、同步小康的全局,我们认为,必须围绕发挥保险经济补偿机制和风险管理两个核心功能,找准推动行业加快发展与服务经济社会全局的结合点,增强行业整体实力和服务能力,才能进一步缩小与全国、西部平均水平的差距。下一步,我们将着力推动落实“五项重点任务”,实现全省保险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与现代服务业发展同步、与金融行业发展同步。

一是加快保险市场培育。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吸引更多保险公司来黔发展。加强社会公众风险教育和保险宣传,提升全社会保险意识,激发保险需求。加强保险人才培育,把贵州建成富有吸引力和充满活力的西部重要区域保险市场。

二是推动商业保险成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柱。大力发展商业健康、养老保险,推动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和商业保险协同互补,推动商业保险逐步成为个人和家庭商业保障计划的主要承担者、企业发起养老健康保障计划的重要提供者、社会保险市场化运作的积极参与者。支持保险机构到黔投资设立养老社区,兴办医疗、体检、护理等机构,参与健康、养老服务业发展。

三是推动商业保险成为创新社会管理的有效机制。推动各级政府通过向商业保险公司购买服务等方式,运用市场化机制创新公共服务方式,提升社会管理效率。重点推进与公众利益关系密切领域的责任保险发展,充分发挥责任保险化解矛盾纠纷的功能作用。积极发展治安保险、社区综合保险等业务。

四是提高保险在灾害事故防范救助体系中的参与度。加强保险分散转移风险功能的宣传,大力发展农业保险、企业财产保险、工程保险、机动车辆保险、家庭财产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业务,提升企业和居民利用商业保险应对灾害事故风险的意识和水平,增强全社会抵御风险能力。

五是推动保险成为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高效引擎。配合省有关部门加大“险资入黔”工作力度,使保险资金成为全省经济建设的重要资金来源。引导行业积极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优势产业、现代服务业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提供风险保障,引进、开发支持科技产业发展的各类保险产品,助推贵阳中国西部科技金融区域中心建设。大力发展短期出口信用保险,支持企业“走出去”、推动贷款保证保险发展,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

加快现代保险服务业发展,市场与政府两种力量同等重要,对于基础差、底子薄的贵州保险业,尤其离不开政府的引导和推动。未来一个时期,我们还将进一步发挥好监管的牵头协调作用,推动“险资入黔”工程、市场体系建设工程、“三农”保险扩面工程、寿险提升赶超工程、责任保险发展工程、新兴保险业务培育工程实施,以这“六大工程”为抓手,促进全省保险业实现加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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