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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成本低 打击成本高

车险反欺诈急需形成社会合力

发布时间:2015-03-11 09:55:17    作者:王薇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保险诈骗案件时有发生,惩治不严是很重要的一个原因。车险欺诈案件将呈现多样化,涉案主体呈现多元化。

□记者 王薇

近年来,随着机动车辆保险业务的迅猛发展,与之相伴的车险欺诈案件也与日俱增,其作案手法更是五花八门,严重侵害了保险公司和大多数客户的利益。同时,车险欺诈高发也是导致保险公司综合赔付率居高不下的原因之一。中国保监会还专门在2013年5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车险反欺诈工作的通知》,要求全行业充分认识车险反欺诈工作的意义,严厉打击车险领域欺诈行为,健全机制,并有效地推进车险反欺诈工作。为此,打击车险欺诈成为各公司稽核领域的重要工作。

为防范骗赔案件的发生,越来越多的保险公司不断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完善各项理赔管控环节,把被动的“事后控制”转变为主动的“事前控制”,将反保险欺诈工作摆在日常经营管理中的重要位置。

车险欺诈渐趋职业化

据中国人寿财险江苏省分公司有关人士介绍,通过分析发现,车险领域欺诈案件主要集中为现场虚假、扩大损失案件,酒驾顶包、肇事逃逸等多样表现形式。而根据记者在中华保险浙江台州中心支公司的采访也显示,基层车险欺诈主要涉及酒驾和无相关驾照的掉包行为、伪造现场、重复投保重复索赔等行为。

为分析车险欺诈特征,中国人寿财险江苏分公司专门针对车险领域欺诈案件共性,又将车损险案欺诈分为9大类:故意制造保险事故、套用旧件或副厂件、扩大损失、偷梁换柱、先出险后投保、虚构保险事故、驾驶员掉包、重复索赔、伪造虚假事故证明或有效证件。而在涉及人伤的车险欺诈中,又以虚假医疗费、虚假评残,黄牛介入进行欺诈等较为普遍。

同时,业内预期,车险欺诈将更多面临团伙化、专业化、职业化、复杂化发展趋势,团伙作案、人伤欺诈、网络欺诈等蔓延,保险公司必将面临打击职业性欺诈难度巨大的挑战。对于职业性欺诈,保险公司应重点打击,绝不手软。

犯罪成本低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基层公司普遍认为,车险领域保险欺诈形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包括社会环境、保险行业、监管机构、司法环境等多方面,共同助成了保险欺诈的滋生。

目前保险诈骗案件时有发生,惩治不严是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各级机构出于方方面面的考虑,往往对保险诈骗案件,只做拒赔处理,不愿再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造成保险诈骗分子认为即使实施保险诈骗未遂,也没有多少风险,违法成本较低,使不法分子对进行保险诈骗存在侥幸心理。一方面,欺诈主体层面由于法律观念淡薄,主动或被动地选择了利益驱动;另一方面,从保险公司内在因素来讲,公司的管理架构、风险管控措施以及理赔队伍素质、责任心缺失等也是诱发欺诈行为发生的诱因之一。

打击车险欺诈 降低综合赔付率

一线公司都是直接和车险诈骗直接打交道的,一线公司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加大打击力度,对公司的业绩会产生直接的影响。以省级分公司为例,2013年 1-12月,中国人寿江苏省分公司车险打假涉案596件,减损金额1831.3万元;2014年1-12月,全省车险打假涉案790件,减损金额 3017.11万元,追回已决赔案47件,涉及金额135.2万元。

而对于一个中心支公司,如果重视车险反欺诈工作,也能取得意想不到的好效果。据中华保险台州中支介绍,该公司通过健全规范高效的工作机制,构筑打假防骗的坚实防线,2014年1-11月,共成功查处假案53起,同比增长65.6%,系统减损金额达277.8万余元,通过向打假要效益,该公司将2014年年初的综合赔付率86.69%降至66%左右。

打击未形成合力

反欺诈仍将是一段时期内保险监管和公司防控的重点,车险欺诈案件将呈现多样化,涉案主体呈现多元化。随着公司车险业务规模不断壮大,对公司的服务效率和风险防控提出了新的挑战。

打击处理力度不够。由于我国现行法律对保险诈骗犯罪嫌疑人量刑明显偏轻, 政法机关有的认为保险诈骗必须是结果犯,一些案件虽然公安机关早已侦破, 但对犯罪分子处理不了,影响了打击实效。

各级机构普遍对反保险欺诈工作宣传力度不大。主要是对保险诈骗的危害性、严重性宣传不够,宣传的方法单一,覆盖面不广。

反保险欺诈的培训工作有待加强,部分理赔人员还未真正意识到反保险欺工作的重要性,没有形成保险业上下联动机制、信息共享机制。

基层公司反欺诈岗位人员和人伤医生未配备到位,影响车险人伤案件反欺诈工作的正常开展。没有分析此项工作资源投入与效益产出的重要性。

在车险人伤反保险欺诈的领域,打击车险人伤保险欺诈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针对这些困难,保险企业呼吁进一步加大对车险人伤保险诈骗犯罪分子的惩治力度。建议应对掌握的人伤欺诈案件及时移交公安经侦支队,以便公安部门进一步加大对保险诈骗案件的刑事责任追究力度,加大保险诈骗的风险成本,严惩和震慑保险诈骗犯罪行为。

车险反欺诈,行业内联动,协查配合十分重要。因此,业内呼吁加强反欺诈信息平台建设,定期汇总案件,形成打击人伤反保险欺诈的合力,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对有过保险诈骗犯罪经历和不良记录的被保险人、保险车辆、汽修厂等信息,进入保险行业“黑名单”,在此类对象的承保和理赔环节中加强风险识别和管控,努力减少保险诈骗案件的发生。

对于公司内部,还要加强监督和管理,建立科学的承保和理赔规程,堵塞保险诈骗的门路。一是把好承保质量关,严格检验投保标的,进行科学的风险评估,防微杜渐,尽力将保险欺诈消灭于萌芽状态。二是坚持第一现场查勘制度,提高第一现场查勘率和查勘质量,全面准确地收集人伤信息和证据,为案件的定性提供依据。三是加强人伤复勘工作,提高防范能力,努力从复勘中发现线索。嫌疑人对于复勘一般没有防范,容易发现线索。如伤者在医院空挂床位、一案多赔等,都可以通过复勘来发现线索。

公司普遍认为,对举报、发现线索的公司员工和社会人员给予一定奖励,给办案机关一定经费补助,更容易形成社会、公司、公安机关三位一体打击保险诈骗的合力。各公司要严格落实奖励制度,特别是对于应给予公安机关的办案经费要按时足额的兑现,不能以任何理由推诿。

相关

我国市场车险欺诈案件特征:

1.涉案金额普遍较高,车型多集中为高端车型、老旧车型、二手车等。

2.肇事车辆驾驶员年龄呈年轻化趋势,驾龄时间较短,部分被保险人是为减少个人利益损失,铤而走险实施或配合参与欺诈。

3.酒驾和无证驾驶后替换驾驶员情况较为严重。

4.节假日高端车型异地出险,多利用外地监管疏漏,伪造事故证明认定、通赔案件处理滞后等。

5.案件发生地多为远郊及周边地区、夜间频发,由于地处偏僻,故意碰树、碰撞石墩,由于道路监控等设备缺失,造成调查取证困难等。

6.涉案人员普遍利用保监局等监管单位的服务监督职能,对保险公司施压,频繁催促理赔款项支付,刻意躲避或增加调查人员的取证难度。

7.被保险人被发现欺诈行为后,主动放弃索赔,当地公司通常不再追究其欺诈责任,欺诈违法成本较低,滋生欺诈手段变本加厉。

车险人伤欺诈风险特征:

1.被保险人多数为个人。

2.人伤探视照片中的病房与常规医院病房布局不符,伪造病床的床头卡照片。

3.伪造人伤事故责任认定书、损失赔偿调解书、医疗费收据等。

4.医疗病历不符合诊疗常规,住院病历中存在非医学专业术语,部分检查结果违反常规,病历未加盖医疗专用章,医生签字笔迹雷同。

5.医疗费发票中无常见明细金额,仅有总金额;手工涂改医疗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