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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镇江发文加快现代保险业发展

发布时间:2015-04-21 08:59:00    作者:记者 祖兆林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日前,江苏省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镇江市现代保险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同时,明确了今年镇江市10项保险服务业发展重点实施项目。这意味着保险将更多角度、更宽广度、更大深度地影响百姓生活的各个方面,也为镇江的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到2020年力争人均保费6000元

《实施意见》的总体要求提出,保险业要为建设“经济强、百姓富、环境美、社会文明程度高”的新镇江做出重要贡献。2014年年末,镇江市保险深度2.17%,保险密度2565元/人,距离《实施意见》中的目标任务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实施意见》设定到2020年,力争镇江市保险深度达到5%,保险密度达到6000元/人。

积极开办养老机构责任险

《实施意见》提出,大力发展民生保障保险,采取政府支持、机构筹集等多种方式,积极开办养老机构责任保险、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失独老人、残疾人、独生子女家庭保险;试办失能收入损失保险、长期护理保险,探索民政部门在救助、救济、优抚领域与商业保险机构合作新模式。

同时,大力发展与基本医疗保险有机衔接的商业健康保险,实现商业保险机构受托承办全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全覆盖。扩大自费医疗补充保险项目试点范围,推动医保管理部门、医疗卫生部门和商业保险机构间相关信息系统对接和共享,促进医疗服务行为规范化和医保基金的科学合理使用。

将保险纳入灾害事故防范

《实施意见》明确了通过责任保险化解矛盾纠纷。要求镇江市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强制责任保险和火灾公众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在全市一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开展医疗责任保险,在中小学、幼儿园和高校全面实施学生人身伤害事故责任保险。要求将保险纳入灾害事故防范救助体系。全面推广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推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对于食品安全、医疗事故、公共安全等社会纠纷较多的领域,吸纳保险行业协会、保险机构加入地方灾害事故应急管理组织。到2020年,确保镇江市责任保险、企业财产险、工程保险、船舶保险、居民家庭财产险、人身意外伤害险等承保范围实现全覆盖。

扩大财政涉农险种补贴范围

《实施意见》明确,要加快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扩大财政涉农险种补贴范围,积极开办蔬菜价格指数、生猪价格指数保险试点,支持发展水产养殖、食用菌、花卉、水果等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

为了支持地方经济建设,《实施意见》还要求拓宽保险资金运用范围,积极引入保险资金,通过债权、股权、股债结合等多种方式支持重大基础设施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等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逐步建立保险资金与重点项目对接机制。

为了更好地服务镇江市实体经济发展,《实施意见》还强调在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风险共担原则的基础上,建立政府、银行、保险、企业多方合作机制,支持保险机构开展中小企业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和信用保险,增强中小企业融资能力;完善科技保险扶持政策,通过专利保险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加快发展出口信用保险和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促进外贸稳定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