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狠抓“法治保监局”建设 塑造现代监管格局

——与重庆保监局局长陈杰对话

发布时间:2015-05-22 08:20:04    作者: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重庆是中国面积最大、人口最多的直辖市。近几年来,随着《国务院关于推进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重庆市经济社会逐渐驶上大发展的快车道。在此过程中,保险业发生了怎样的变化,起到了怎样的作用?近日,《中国保险报》副总编辑杜亮与重庆保监局局长陈杰展开对话。

陈杰表示,近年来,重庆保监局坚决贯彻保监会“抓服务、严监管、防风险、促发展”的工作方针,真抓实干,开拓创新,重庆保险市场呈现稳中有进、进中向好的良好发展态势。2014年重庆实现保费收入407.3亿元,同比增长13.4%,增速创4年来新高。

陈杰指出,重庆保监局近年来围绕“五大体系”建设,积极引导、推动辖区保险业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保险业在服务经济发展和民生保障的重点领域取得新成效。特别是保险业在参与医保体系建设上实现“四个率先”:大病保险实现省级统筹全覆盖,率先以省级为单位纠正不提供承保理赔关键信息的做法,落实了按商业保险合同方式开展大病保险的监管要求。2014年,共惠及城乡居民、在校大学生2700万人,累计赔付支出8亿元。率先将全市涉及550万人、30亿元保费的职工医保大额互助保险交由保险公司承办。率先将全市90亿元的基本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向全市保险公司开放,允许购买商业健康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率先启动贫困户大病医疗补充保险试点工作,由市财政出资为全市13个试点区县年龄在18周岁以上的61万建卡贫困人口统一购买商业健康保险,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之后,对自付部分再按比例予以赔付。

谈到监管改革创新,陈杰说,重庆保监局大胆探索,勇于实践,形成了一系列行之有效、加强和改进市场行为监管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和制度机制,为保监会完善全国监管制度提供了重要参考和典型样本。

据陈杰介绍,重庆保监局2011年年底便明确提出建设“法治保监局”的目标和任务。经过近4年的不懈努力,可以说,目前重庆保监局已将各项监管权力特别是现场检查、行政处罚权牢牢关进了“制度的笼子”,法治对监管行为的导向作用和对市场运行的规范作用逐步显现。2013年,重庆保监局成为全市100家“学法用法示范单位(机关)”中唯一一家中央驻渝单位。

同时,重庆保监局认真落实国务院、保监会关于简政放权和市场化改革的各项要求。一是按照“放开前端、管住后端”精神,推进监管执法改革。制定《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规程》,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废止190件,修订保留12件,保留率仅5.9%,清理力度居全国前列。二是推动市场化改革,释放市场活力。作为全国首批6个商业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试点省市之一,目前重庆正按照保监会的统一部署,扎实做好试点方案制订、新闻宣传、应急准备等相关工作,确保改革平稳实施。

对话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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