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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大病保险:民心工程倾心办

发布时间:2015-05-26 09:25:42    作者:李敬伟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特约记者 李敬伟

大连保险业不失时机地把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作为参与社会管理的难得契机,用一流管理和倾情服务配合各级政府打造大病保险民生保障网,交上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解民忧

镜头一:双塔镇双塔村郑颜房屯村民李艳李艳每年侍弄家里的两亩地,儿子在镇上市场当管理员,丈夫在工地当小工,一年合计有个4、5万块收入。天有不测风云,2013年,儿子罹患直肠癌,3次手术花去了近20万元,社会各方捐款5万元,自己东挪西借了5万元,去年儿子去世前累计花费的其他10万元钱治疗费用——新农合一次报销了7.4万元。后来,中国人寿找到李艳,大病保险又给报销了2.1万元。李艳见到《中国保险报》记者一再说:“还是共产党好啊,如果不是新农合和大病保险伸手拉俺一把,俺这个家就散架子了!”

从2014年开始,大连开展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让城镇居民及农民在原有基本医疗保险基础上获得二次补偿,从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城镇居民和农民的经济负担,减少了因病致贫和返贫群众数量。

运用行业专长参与管理

“新国十条”提出鼓励政府通过多种方式购买保险服务,对于商业保险机构运营效率更高的公共服务,政府可以委托保险机构经办。

对此,大连保监局在主动运用商业保险参与当地农业、公共责任等领域的社会管理的同时,不失时机地把商业保险参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作为保险机构参与地方社会管理的另一扇门,主动和政府相关部门开展沟通协调。在此基础上,全力支持辖区保险公司从多方面做好技术准备参与大病保险承办投标工作,让相关公司思想绷紧弦、全体总动员,实现商业保险与地方政府大病保险工作的有效对接。

保险公司也积极介入。人保健康大连分公司从2014年初获悉市政府城镇居民大病保险项目招标信息后,即着手进行准备,经投标中标、系统开发、试运行,历时 4个月时间就实现了系统正式上线使用。中国人寿大连市分公司从2013年初参加省卫生厅组织的招标,中标后与省卫生厅签订农村居民大病保险协议,马上成立专门机构、开发系统、上线运行,确保在政府规定时限内完成基础工作。

人保健康大连分公司总经理那斌和中国人寿大连分公司副总经理张剑均对《中国保险报》记者表示,大病保险开展得如何,事关政府民生工程大局,开弓没有回头箭,唯有最大限度发挥商业保险专业技术优势和风险管理特长,让承办工作变成政府和群众信得过的“民心”工程,才能让商业保险在事关民生工程的公共服务市场上获得更多的发展机遇。

张剑告诉记者,中国人寿介入大连农村居民大病保险始于2014年初,而按照大连市政府要求,需对2013年的大病患者实施追溯性大病补偿。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中国人寿大连市分公司组织召开全辖大会做战前动员,发动全辖4000余名保险代理人利用人脉资源,开展了全域大走访,用地毯拉网方式查找未领赔付金的患者。目前,大连全域除33名农村居民因个人迁徙等原因无法取得联系外,其余所有大病赔付款均已打到患者的账户上。

按照大连市政府大病保险实施方案分工,大连保监局侧重加大对承办公司服务质量和市场行为的监管力度,保监局通过现场检查,组织承办公司专题研讨,帮助公司协调政府部门解难题及全程督办等实际举措,确保了大病保险工作稳步运行。截至目前,大连市承办大病保险业务的两家公司未接到一起投诉案件。大连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谈到这点深表认同:商业保险不仅提供了专业化的管理,更展示出高效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准。

大连普兰店市双塔镇卫计委助理丛天文告诉《中国保险报》记者:“由于农村居民大病保险目前阶段属于追溯性报销,一些符合报销条件的农民需要重新挨家挨户查找登记,由于各种原因全部查找起来很困难,若依靠市、镇卫计委口的人力查找这部分人难度相当大,但我们没有想到商业保险公司在短时间内凭借网络覆盖和专业管理优势,用‘人民战争’的打法,愣是把难度很大的这项工作圆满、漂亮地完成了,给我们留下深刻的印象!”普兰店新农合办公室负责人面对保险公司“神速” 的工作效率表示由衷敬意:“你们真了不起!”

借助政策夯实承办基础

大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保费由地方政府筹集,大大减轻了城镇居民和农民的负担。经过测算,大连市政府对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分别为24.5元和15元,起付标准分别为1.65万元和1.5万元。

据介绍,大连市实施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带给患者的不仅是个人费用负担上的减轻,还有理赔手续上的便捷,患者仅需支付个人承担部分,简单说,患者大病非自负部分均为线上结算或曰零现金支付,相关风险大为降低,理赔效率进一步提高。

记者采访中还了解到大连地区大病保险与其他地区不同的一个“例外情况”:从2014年到记者发稿时截止,在大连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赔付中,全市先后对51例未成年人非第三方原因身故(受益人)实施赔付255万元。那斌告诉《中国保险报》记者,这是大连市城镇居民大病保险专设的一项内容,意在从物质到精神上对未成年尤其是失独家庭进行更有效的救助与安抚,体现出大病保险的初衷。

镜头二:2014年7月份,城镇居民王女士犹如经历了一次人生的过山车,先是喜得三胞胎,但三胎中一个孩子出生当天窒息死亡。出院后王女士为另外两个孩子办理了城镇居民大病保险,不成想另外两个孩子在两个月内均因呼吸窘迫综合症相继夭折。2014年9月23日,三胞胎的外祖母来到人保健康大连分公司领取了 10万元的未成年人死亡抚恤金赔付,离开时,老人一再向保险公司工作人员道谢。

城镇居民大病保险特设的抚恤条款体现出地方政府的“民本导向”,而商业保险于其中扮演的角色不仅是服务,更是桥梁和纽带,把党、政府和群众的关系紧紧地连接了起来。

记者从大连市人社局和卫计委了解,大连市2014年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实施后,全市有2665人享受了大病保险待遇,大病保险支付2450万元。通过大病保险的二次报销政策,符合大病保险条件参保患者住院保内医疗费基金支付比例普遍提高了5%至10%。

大连市农村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开展顺利:截至2014年底,承保公司通过主动联系、上门服务等方式为4954名农民支付大病理赔款合计2877.21万元,大病保险人均补偿金额为0.58万元,大病保险总赔偿金额占可报销金额的10.88%,参与新农合及农村居民大病保险的农民已得到报销金额占总医疗费用的 47.32%。开展大病保险业务后,农民最终获得的补偿金额较之前提高了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