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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企正式接棒商业车险定价权

发布时间:2015-05-29 09:15:20    作者:记者 付秋实    来源:金融时报

商车费改实施后,商业车险保费由“基准保费”、“基准附加费用”和“费率调整系数”三部分组成。“基准保费”相对固定,且至少占整体保费的一半。“基准附加费用”和“费率调整系数”两部分将由各险企自行测算确定。

近日,保监会批复了中国平安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等10余家财险公司关于开展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等条款和费率的申请。

自2011年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完善机动车辆商业保险制度调研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商业车险改革以来,关于商业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以下简称“商车费改”)正式实施的消息频频传出,历经4年的酝酿和反复测算,商业车险费率市场化的“靴子”终于落地。

  商车费改正式落地

商业车险费率市场化并非第一次开闸。2002年,监管部门首次实行车险费率市场化后,车险行业陷入“价格战”乱局,不仅为行业发展埋下隐患,拖赔、惜赔等严重影响投保者利益的问题也层出不穷。2006年,监管部门不得不再次颁布行业指导条款,收回商业车险定价权。此举虽然在前期收拾了“价格战”的烂摊子,但问题也随着机动车数量激增、行业竞争加剧而来。车主普遍对车险发挥的作用不“领情”,大多数投保人仍感觉“不出险时保费高、出了险后理赔难”;与此同时,险企的车险业务也出现大面积亏损。商车费改已经到了“不改不行”的境地。

最终,历经4年酝酿、测算和讨论,今年2月3日,保监会明确车险费率改革中基准保费计算方法,增加了费率调整系数,并下放部分费率调整权利。同时,提出5月份在山东、黑龙江、广西、重庆、陕西和青岛等6省、市、自治区正式启动试点。

  车险保费更趋合理

保监会此轮批复显示,商业车险保费=基准纯风险保费/(1-附加费用率)×无赔款优待系数×自主核保系数×自主渠道系数。其中,基准纯风险保费和无赔款优待系数费率调整方案参照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拟订的费率基准执行;附加费用率预定为35%;各公司拟订的自主核保系数费率调整方案和自主渠道系数费率调整方案均可在0.85~1.15范围内使用。

对此,有关专家解释说,商车费改实施后,商业车险保费由“基准保费”、“基准附加费用”和“费率调整系数”三部分组成。“基准保费”相对固定,且至少占整体保费的一半。“基准附加费用”和“费率调整系数”两部分将由各险企自行测算确定,“随车”、“随人”的风险定价模式将会更为突出。

  那么,商车费改实施后,究竟能为车主带来多少实惠?从各地“第一单”情况可见一斑。5月20日,阳光保险办理了商车费改后行业“第一单”。5月20日早上8点多,广西柳工集团退休员工黄国樑在阳光财产保险柳州中心公司续保,2014年他在阳光保险为自己的爱车投保了商业车险,保费为2611元,由于近两年没有出险记录,商车费改实施后,今年保费将降至2383元。5月27日,太平洋产险黑龙江分公司“第一单”仅为原保费的一半。

  车险服务更加周到

“由于商业车险费率与风险更加匹配,驾驶习惯好、车险频率低的低风险车主将享受到更低的车险费率。”太平洋产险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商车费改实施后,车险保费定价将更加公平。因为,一方面,商车费改采用了“车型定价”模式,该模式本质上是以车型作为定价的参考依据,对不同安全系数、不同维修成本的车辆区别定价;另一方面,结合“车主定价”模式,如果客户连续3年没有发生赔付,车险保费最多可比上年优惠40%。

令消费者满意的是,在车险保费定价更为合理的基础上,保险保障并未打折扣,反而更加全面。据上述负责人介绍,此次商车费改彻底解决了此前广受社会诟病的“高保低赔”问题。新的车险条款规定,保险金额不再由新车购置价确定,而是按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协商确定,发生全部损失时按照保额进行赔付。其次,新的车险条款删减责任免除事项,扩大保险保障范围。本次条款修订共减少15条责任免除事项,如车损险条款扩大了自然灾害导致的车损承保范围,对拥有正规驾照但由于未及时审验而导致驾驶证失效的情形给予剔除等。

太平洋产险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商车费改将彻底解决“无责不赔”之争议,为车主提供多种索赔方式。因第三方造成的保险事故,车主可向第三方索赔,保险公司应积极协助;车主也可直接向本人所在的保险公司索赔,由保险公司赔偿后可代位追偿。另外,今后索赔处理程序将会更为便捷。如全车盗抢险减少了驾驶证复印件、被保险人身份证复印件、道路运输许可证或营运许可证复印件、全套原车钥匙等索赔资料,而在此改革之前,许多车主经常由于随车被盗而无法提供上述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