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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出台贯彻“新国十条”实施意见

到2020年,建成有市场竞争力、富有创造力和充满活力的区域保险中心

发布时间:2015-06-02 09:53:31    作者:吴育苗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发挥保险功能作用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温州市人民政府于近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发挥保险功能作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有市场竞争力、富有创造力和充满活力的区域保险中心,使保险业成为温州市完善金融体系的支柱力量、改善民生保障的有力支撑、创新社会管理的有效机制、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高效引擎和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抓手。

《实施意见》共分为“总体要求、主要内容、保障措施”3个部分,具体内容共分10大领域、20个重点政保合作项目,并分类明确了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

在加强多元化保险主体建设与引进保险资金在温运用方面,《实施意见》提出,支持新设或引进保险公司总部,探索农业保险互助组织试点,对新引进或组建的保险法人机构给予补贴;支持保险资金投资我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商业不动产项目,鼓励保险资金参与健康和养老服务产业链整合。

在参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与社会管理体系创新方面,《实施意见》提出,推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全覆盖,探索建立覆盖职工、城乡居民的统一大病保险制度;大力加强新居民、未成年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保障体系建设;大力发展环境污染、火灾公众、产品责任、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等责任保险及台风巨灾保险。

在服务小微企业,助推实体经济方面,《实施意见》提出,发挥保证保险增信功能,大力推广小额贷款保证保险,鼓励开展工程保函保险,继续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保证保险,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难题;创新信用保险开展模式,出台小微企业联保鼓励政策,创新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联动模式。

在完善“三农”保险机制建设方面,《实施意见》提出,积极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探索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天气指数保险等试点。扩大地方特色险种,争取将更多产品纳入地方特色农业保险产品目录。逐步扩大小额人身保险的覆盖面,助推普惠金融发展。

另据了解,2014年温州全市保险业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144.8亿元,全省排名第三,同比增长10.4%。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62.8亿元,同比增长15.7%;人身险保费收入82.0亿元,同比增长6.6%。共有市场主体50家,各级保险机构共404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