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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泰:6.1“东方之星”客轮翻沉事件旅责险统保示范项目涉及游客12人

发布时间:2015-06-03 18:41:45    作者:康民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中保网讯【记者 康民】

记者从江泰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泰公司)了解到,重庆东方轮船公司“东方之星”游轮在长江中游湖北监利水域翻沉后,江泰公司及旅行社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全国调解处理中心(以下简称全国调处中心)立即启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成立了“6.1”重庆东方之星客船翻沉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小组。

截至记者发稿时,江泰公司会同全国调处中心进行的初步排查结果显示,大部分游客来自上海协和旅行社及其分公司,旅行社责任险由上海总社统一购买;涉及1家参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的旅行社涉及游客12人;涉事旅行社的旅游意外险情况、导游执业综合保险情况仍在抓紧排查中。

旅行社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承保。此外,凡出生满30天、身体健康、能正常旅行的旅游者均可投保江泰公司的“畅游江泰平安行”旅游者团体意外保险,无年龄上限,且各年龄段保额相同。

采访中江泰公司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作为统保示范项目的保险经纪人,江泰公司6月2日上午成立应急处理工作小组,沈开涛董事长亲任领导小组组长部署应急处理工作,要求公司上下统一协调,协助政府和参保旅行社妥处善后。应急处理工作小组立即组织涉事地区的分支机构、调处分中心排查旅行社情况,对照媒体报道及披露的信息,查询、核对游客及旅行社保单信息。6月2日下午,全国调处中心副主任及江苏调处分中心人员抵达湖北武汉,6月3日一早与湖北调处分中心人员冒雨开车前往监利县,配合相关政府部门开展应急工作。

与此同时,江泰公司及全国调处中心实时将排查情况紧急报告给中国保监会及国家旅游局,积极协助国家旅游局开展应急处理工作,并要求涉事地区分支机构、调处分中心随时向当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汇报排查的最新进展,协助开展应急工作。为发挥保险参与社会管理功能,体现统保示范项目优势,全国调处中心在通报统保示范项目共保保险公司的同时,与保险公司沟通,商讨处理意见,开通理赔绿色通道。

江泰公司作为国家旅游局旅行社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的保险顾问,一直以肩负社会责任、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矛盾为己任。尽全力处理好涉及旅游者人数最多的本次事件,是江泰与各共保公司责任的具体体现。江泰与各共保公司将充分发挥保险作用,配合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旅行社积极做好事件处理及善后工作,加强行业安全管理和风险防范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