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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保监局为商车改革试点把脉

发布时间:2015-06-17 09:17:34    作者:姚慧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保监会部署进行商车费率改革,我认为其重要意义主要有两点:一是为了更好地满足保险消费者的多元化需求,让众多驾驶习惯好、出险频率低的低风险车主享受更低的车险费率和更宽的保障范围。二是为了顺应市场化改革的方向,把商业车险的定价权真正放给保险公司,促使市场主体加强内部控制,提升管理水平,加速转型升级,使车险服务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接轨,向国际同行业先进水平看齐。”日前在接受《中国保险报》记者采访时,山东保监局局长孙建宁说。

消费者满意是唯一标尺

商车改革试点工作开始以来,山东保监局坚持把保险消费者是否满意作为检验商车费率改革成功的唯一标尺。从试点准备阶段到辖内全面铺开,该局始终要求相关处室和各级保险行业协会密切关注公众舆论,用多种方式了解保险消费者的意见和要求。6月1日起,孙建宁带领局办公室、产险处和行业协会负责同志连续几天跑了十几家公司的车险营业网点,与网点工作人员交流,询问大家是否知晓“为什么要进行商车费率改革”;与前来投保或续保的客户攀谈,当面征求对车险费率改革的建议等。在人保财险、天安财险和中华联合财险的济南分公司营业厅,看到竖有宣传商车费率改革的“易拉宝”宣传画,孙建宁特意要求3家公司设立专门的咨询服务台,为前来办理车险业务的客户释疑解难,还要求组织商车费率改革宣讲组,深入到出租车公司、客货运公司,给营运人员讲解商车费率改革的意义,主动介入团体客户的安全生产管理,帮助特种车辆客户有效降低风险几率,使保险公司的车险服务更加系统化、制度化和人性化。

“由于新的车辆保费是基准保费乘以出险率等调整系数,总量测算大约有20%左右的车险客户可能面临费率上调,如何平稳地做好这部分客户的续保衔接,监管部门和市场主体都有大量的过细工作要做。”为此,孙建宁要求加强信息沟通工作,局里成立了5个专项小组,还调动山东省及各地市保险行业协会、保险中介行业协会的力量,建立起商车费率改革试点工作简报制度。同时,广泛深入开展调研,掌握情况预判形势。

力推市场主体差异化服务

“商车费率改革的核心目标是把定价权更多地交给市场,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同时赋予保险消费者对保险产品的选择权,让消费者享受更加人性化、专业化的保险服务。在这一改革目标实现的过程中,保险监管部门简政放权很重要。”孙建宁论及本次商车费率改革的角色定位时,反复强调市场主体是主角,而保监局的角色定位是把脉。

为此,不管是到基层现场调研,还是在局里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孙建宁都敦促市场主体发挥主观能动性,为不同客户群体提供差异化服务。孙建宁表示:“公司在商车费率改革中建立起科学的定价规则,展开良性的市场竞争,在服务好客户的同时提高自身经营效益。这种率先垂范,是对试点启动前一段时间内车险综合费用率大幅攀升的自我矫正,对营造公平理性竞争的市场环境会起到导向作用。”

调研中,山东保监局更强调“守规矩”,严禁某些市场主体达成垄断协议或共同商议实施固定价格、划分市场份额、联合抵制交易等与《反垄断法》相悖的行为发生。最近,该局专门下发文件,要求各级保险行业协会加强协调,督促改进行业自律工作方式、方法;要求各市场主体认真梳理现行具有行业自律性质的公约、纪要、通知等,对于涉嫌违反《反垄断法》相关要求的要立即清理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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