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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出台“新国十条”实施意见

充分发挥保险功能,服务沿海大开发战略

发布时间:2015-07-13 09:19:14    作者:记者 祖兆林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盐城是江苏省土地面积最大、海岸线最长的地级市。全省沿海滩涂面积的70%;海岸线长582公里,占全省海岸线总长度的56%,被称之为“黄金海岸”。2009年6月,国务院公布实施《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为盐城沿海开发注入强大动力。

2014年,盐城市保险主体69家,实现保费收入近百亿元,为全社会提供风险保障2.58万亿元,保险业服务“一港四区”沿海大开发战略,为临港产业基地提供1.5万亿元财产风险保障,累计吸引27亿元的保险资金投资盐城市沿海大开发等基础设施建设,小额贷款保险支持300多家小微企业融资5600多万元,保险业对地方经济发展的推动取得显著成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和《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充分发挥保险功能更好服务于沿海大开发战略,该市征求财政、发改等33个部门,日前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共九大项28条,明确了保险业发展目标任务、发展的重点领域及政府各职能部门的细化分工和序时进度完成时间表。

《意见》明确了保险业发展的目标任务。构建盐城市保险服务领先、保障功能完善、行业创新发展、市场诚信规范、与盐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现代保险服务体系。到2020年,保险深度(保费收入/国内生产总值)力争达到5%,保险密度(保费收入/总人口)确保达到4500元/人,力争达到6000元/人。

《意见》明确了保险业发展的重点领域。

统筹发展商业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加快发展涵盖居家养老、社区养老、老年人医疗护理服务等方面的综合性养老保险产品,大力发展保险机构面向无养老保障人群、失独老人、残疾人等人群的普惠型保险业务。积极运用保险机制创新公共服务。完善大病保险运作机制和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

大力发展重点领域综合责任保险。构建“平安盐城”保险服务体系,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综合责任保险发展模式,重点发展关乎国计民生的环境安全、食品安全、医疗安全、校园安全等七大领域等综合责任保险。

将保险纳入灾害事故防范救助体系。增强社会抵御风险能力,完善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管理模式,全面推进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一体化工作。

支持发展“三农”保险,完善农业保障体系。推进创新,支持保险机构开发产量保险、价格指数保险、天气指数保险等新型产品和服务,持续推进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扩面工作。

扩大保险资金运用范围,支持地方重大项目建设。引导保险资金通过股权、债权等方式投资沿海港口、港区、港城建设,支持科技型企业、小微企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