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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驰援天津爆炸事故

产险、人身险均已完成首例赔付

发布时间:2015-08-14 10:13:59    作者:丁萌 秦嘉敏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记者 丁萌 特派见习记者 秦嘉敏

风险一直蛰伏着,似乎看不见摸不着。但一旦灾难来临,让人猝不及防。

8月12日深夜,天津滨海新区危险品仓库发生爆炸事故。截至13日21时,事故已造成50人死亡,其中消防人员17人;住院治疗701人,其中重症伤员 70人。据天津港集团公司报告,目前有数十人尚无法取得联系,正在积极搜救中。另外,因为这次爆炸而受损的各种公共物资、生产原料以及私人财产,仍难以额定。


爆炸现场附近停放的数千辆汽车被烧毁。 特派记者 刘书勇/摄

爆炸事故发生后,天津保监局立即启动应急机制。成立了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展开应急处置工作。要求各保险公司立即启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抓紧展开事故排查,开通绿色理赔通道,全力做好事故理赔和善后处理工作。天津保监局和各保险公司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情况每半日报告制度,专人定时汇总事故处理进展情况,及时向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报告;及时向保监会、市政府报告保险业理赔工作进展情况。

事故惊心。面对事故,各保险主体都展现了迅速的反应速度和专业的服务精神。截至13日20时,根据《中国保险报》获得的信息,各保险公司共接到车险报案291例,非车财产险报案323例,人身险涉及客户88名,产险、人身险均已完成首例赔付;各保险公司先后启动应急预案,开通绿色通道,为客户提供便利。至于本次事故责任方——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堆放的危险化学品是否有相应的保险保障,《中国保险报》记者通过多方、多渠道求证后仍无定论。据业内人士推测,该公司有可能没有对相关危险品进行投保。


在距离爆炸发生地5公里的泰达医院附近,平安产险、阳光产险、太平洋产险等设立保险服务点,接待报案,提供服务。 特派记者 刘书勇 宫伟瑶/摄

在公共舆论以及社交网络平台,事故波及人员的命运受到普遍关注。

令人稍感安慰的是,天津全民拥有意外伤害险。2011年5月,天津市政府出台了《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附加保险暂行规定》,在天津市实行全民意外伤害保险制度。这也就意味着,风险事故发生时,每一位天津户籍的居民,无论是城镇职工、城乡居民,还是学生、儿童,都可以从人身意外险获得应有的给付。爆炸事故发生后,已有客户向承保全民意外险的保险公司报案,相关公司承诺将依合同履行责任。

本次事故中受到公众高度关注的消防员安全问题,通过保险手段也能得到解决方案:2010年,中国人寿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进行了武警保险合作签约。通过引入商业保险和军人伤亡保险相结合的保障方式,武警官兵伤亡补偿标准大幅度提高,其中烈士、因公牺牲保险金分别提高6倍和4倍,残疾保险金也有较大幅度提高。新的保险金标准适用于2010年1月1日以后发生伤亡的现役武装警察。中国人寿将通过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的方式,为全体武警部队官兵提供包括死亡、伤残等多方面保障。参与本次事故救援的消防员,亦在覆盖范围内。

随着救援的不断深入、报案的增多,保险在本次事故中的作用也将逐渐显现。事实上,回溯近年发生在城市中的种种安全事故,保险业都坚持履行责任,为社会分担风险。

城市让人们生活拥有更多选择,也积聚了更多风险。面对城市化进程中不断演变的新的风险形态与释放方式,在风险管理上,更需要新的思路、方法以及态度。

作为城市风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政府无疑承担着主要角色,需要考虑如何将风险分散、将风险管理前置到灾害未发生时,天津市政府作了尝试。其全民意外保险制度,建立的是政府主导、商业保险机构经营的管理模式,承办公司以自负盈亏的方式承保,既减轻了社保部门的压力,发挥保险公司的专业优势,也通过将具体经办服务委托商业保险公司处理,避免了参保人员与政府部门的直接冲突。截至2015年4月底,天津全民意外保险已经累计赔付6.8亿元,赔付18.26万人,有效弥补了基本医疗保险缺乏意外保障的问题,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而这一次爆炸事故,保险仍将作为社会管理的“缓冲器”起到其应起的作用。

或许城市并非风平浪静,但保险能做的是让城市中的居民谈及风险,不再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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