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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保险业研讨“互联网+保险”

发布时间:2015-08-31 08:49:29    作者:林姗 特约记者 蒋志军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8月26日,浙江省保险学会组织浙江各保险省级分公司、各保险行业协会和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相关负责人等共150余人,召开互联网保险学术报告会,以帮助会员单位更好地了解“互联网+”时代给保险业带来的新机遇新挑战,以及互联网保险发展的现状与趋势,更好地学习贯彻中国保监会颁布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推进互联网保险业务快速健康发展,满足消费者不断增长的互联网保险需求。

浙江大学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系统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小毅副教授,应邀在会上作了题为《“互联网+”时代保险业务发展趋势》的主旨报告。他指出,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老百姓生活越来越与互联网关联紧密,互联网越来越影响着经济发展、社会管理及老百姓的生活方式。“互联网+”已列为国家战略,国家已制订“互联网+”行动计划,以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现代制造业结合,促进电子商务、工业互联网和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引导互联网企业拓展国际市场等。在这样的新形势下,保险业应顺应时代大潮,在《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框架下,大力发展互联网保险。

王小毅说,尽管我国互联网保险已呈爆发性增长趋势,但目前规模还很小,与发达国家的差距还很大,也就是说我国互联网保险发展的空间还很大。而且,目前我国互联网保险真正互联网程度也不高,特别是互联网思维不够,需要改进提高的方面还很多。因此,我们所说的互联网+保险,既包括互联网保险,更包括日常保险业务管理中运用互联网思维。

王小毅强调,保险公司应通过自建平台、与第三方平台合作及线上线下互动等方式,充分运用大数据,将互联网保险渗透到保险产品开发与销售、保险理赔与服务,老百姓衣食住行、生老病死,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等方方面面,努力在合适的时点和场所,将合适的保险送给合适的人群,在客户需要包括保险以外的服务时,立即送上贴心且专业的服务,努力打造真正的互联网保险企业,使客户满意。

浙江省保险学会常务副会长舒文德在主持报告会时希望会员单位加强对互联网保险的学习与研究,增强运用互联网保险的自觉性;不断创新互联网保险的产品,满足人民群众的保险需求;遵循《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规范互联网保险经营行为,规避和防范互联网保险的经营风险;贯彻“诚信为本”原则,切实维护保险消费者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