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页 打印 放大 缩小
0

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创新探索

发布时间:2015-10-09 14:24:46    作者:苍翯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记者 苍翯

2015年10月1日起实施的新《食品安全法》,为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以下简称“食责险”)带来新的机遇,市场竞争悄然升级。记者了解到,8月3日和17 日,太平财险和浙商保险分别向保监会完成了食责险新产品备案。9月17日,浙江省仙居县举行了《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战略合作暨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签约仪式》,在政府采购及规模企业自费投保项目中,首次使用该新产品。太平财险成为首席承保方,浙商保险及另两家接受该产品的人保财险、国寿财险成为其他共保方。此外,仙居县政府和共保体还共同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为参保者提供风险管理服务,这种做法在食责险领域尚属首次。

此次浙江食责险的产品和服务创新,均与杭州安哲风险管理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哲风险管理”)相关。近日,本报记者对该公司负责人进行了专访,共同探讨食责险的创新话题:

记者:安哲风险管理在此次食责险创新中扮演了怎样的角色?

孙尧:今年5月,安哲风险管理发布了国内首个以第三方角度设计的食责险合同条款,并被两家保险公司率先采纳,他们设计了配套费率,完成了监管备案。浙江仙居的签约,率先使用了该合同条款。此外,安哲风险管理还为仙居的政府采购和企业投保项目,提供第三方风险管理服务。

安哲风险管理在政府部门、保险公司、参保者之间搭起了一座“技术桥梁”,通过产品和服务创新,促进食责险的普及、及食品安全的社会共治和风险管理。这与传统的保险经纪或保险代理具有明显的区别。

记者:安哲风险管理为什么选择食责险进行产品创新?据了解,你们提供的新产品是免费的,这是什么原因?

孙尧:保险业普遍认为食责险是一个巨大的机会,但食品业并未完全接受这项保险。很多人归结于食品业保险意识不足,但我们认为问题首先是保险产品和服务无法适应食品业的需求,其次是保险业的沟通能力和受信任度不足。但一些保险公司对此并未意识到,还是想通过政府的行政指令形成“刚需”。而政府部门已经意识到,如果这些问题不解决,不仅阻碍推广,而且会有后遗症,政府的公信力和形象也会受到影响。

安哲风险管理想在食责险领域有所作为,我们认为首先应当抓住产品这个“痛点”。在浙江省食安办的支持下,我们向相关各方免费提供我们设计的合同条款。这种公益性的做法,目的就是让更多的人了解产品创新的重要性。

记者:此次食责险产品创新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孙尧: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属于产品责任保险的范畴,并应当符合食品业的风险保障需求。我们对现有食责险产品进行了全面创新。一是在参保对象上,尽可能地涵盖食品安全责任主体,使相关各方都有参保的机会;二是在保障功能上,与法律规定有效对接,尤其突出人身权利的保障,修改不合理甚至错误的除外责任;三是在保险效期上,充分考虑食品保质期的特点,取消“钓鱼”条款;四是在理赔流程上,与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做配套安排,体现责任保险的社会治理功能;五是在合同表述上,对专业术语进行详细释义、便于推广。

记者:此次食责险服务创新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孙尧:我们提供的风险管理服务,包括参保时和参保后的风险现场体检,安全管理培训,法律咨询等。其中风险体检包含勘查、检测等环节,培训包括食品安全相关的知识、法律和事故处理方法等。这些服务的目的,是帮助参保者改善风险状况,这对消费者、保险公司也是有利的。

记者:第三方专业机构在食责险领域可以发挥怎样的作用?

孙尧:一般人认为,保险产品和服务应当由保险公司来设计和提供。这次安哲风险管理进行的食责险创新,证明了第三方专业机构在构建保险价值链上,可以有效发挥作用。我们的团队由风险管理、保险、法律、食品等多领域的专业人员构成,并从第三方的角度考虑和解决问题,促进了保险双方的交易机会,为双方创造了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