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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保险市场一枝独秀 推进全球化战略

发布时间:2015-11-12 10:48:30    作者:王瀚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保监会国际部 王瀚

新加坡共和国位于马来半岛最南端,马六甲海峡出入口,北隔柔佛海峡与马来西亚相邻,南隔新加坡海峡与印度尼西亚相望。土地面积714平方公里,总人口547万人,其中华人占76%。

新加坡是东南亚国家联盟创始国之一,2014年GDP总计3080.5亿美元,居东盟第4位,人均GDP为56319美元,居东盟第1位。

新加坡是亚洲重要的金融和航运中心。2014年全球金融中心指数显示,新加坡在国际竞争力方面仅次于纽约、伦敦和香港,是全球排名第4的金融中心。

一、保险市场概况

新加坡保险市场高度发达,市场主体众多,外资保险公司将新加坡作为区域中心辐射东南亚。2014年,新加坡总保费收入为270亿美元,排名世界第26位,保险深度为6.7%,保险密度为3759美元,排名亚洲第4位,东盟第1位。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为114.58亿美元,寿险保费收入为155.43亿美元。截至2015年3月底,保险业总资产为1433.23亿美元。

新加坡共有保险公司79家,包括17家寿险公司、57家产险公司和5家综合保险公司,还有37家再保公司、61家自保公司,另外劳合社(亚洲)在新加坡设立了28家劳合社辛迪加。

新加坡保险业拥有比较健全的行业协会组织体系,包括财产险行业协会、寿险行业协会、再保险行业协会、保险经纪行业协会和代理人协会。

(一)财产险

新加坡市场有57家财产险公司和5家综合保险公司,即共有62家保险公司经营财产险业务,其中本地公司48家,外资公司14家。市场集中度较低,前5大财产险公司保费市场占比44.33%。

保费收入前5大的险种分别为车险(33.8%)、意健险(16.3%)、企财险与家财险(11.1%)、劳工险(10%)、船舶险(4.4%)。新加坡财产险盈利水平良好,近5年综合成本率维持在87%至91%之间。2013年财产险业务总盈利为4.63亿新元,其中承保盈利和投资盈利分别占71%和29%。

(二)寿险

马来西亚市场有17家寿险公司和5家综合保险公司,即共有22家公司经营寿险业务,其中本地公司11家,合资公司11家。市场集中度较高。前5家公司的保费市场占比77.89%。

2014年,个险保费收入占寿险总保费收入的90.25%,其中,传统寿险保费收入占比85.1%,投连险占比14.9%。传统寿险业务中,终身寿险保费收入占比26.8%,生存保险占比46.7%,定期寿险占比5.9%;投连险业务中,终身险保费收入占比85.2%,生存保险占比14.8%。

销售渠道以代理人为主,据统计,代理人渠道保费收入占寿险总保费收入的61%,银行保险渠道占36%。

二、监管情况

(一)监管机构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onetary Authority of Singapore,以下简称金管局)是新加坡的央行,负责包括保险业在内的金融业监管。金管局成立于1971年,于1977年接管保险监管职能,此前保险监管归财政部负责。

(二)市场准入

保险公司的最低实缴资本为1000万新币(约合4500万人民币),但只经营投连险或短期意健险的保险公司的最低实缴资本为500万新元(约合2250万人民币),再保险公司最低实缴资本为2500万新币(约合1.125亿人民币)。

(三)偿付能力监管

金管局于2005年对保险公司实施风险基础资本监管框架(RBC)。RBC按照保险公司的资产负债的风险情况,计算最低资本要求,要求保险公司的实际资本最低是最低资本要求的120%,即偿付能力监管目标为120%。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120%的公司需要提交偿付能力改善计划,每个月提交财务报告,并可能暂停某些业务。

同时,金管局每年评估各保险公司的业务风险状况,针对每家保险公司设定不同的偿付能力监管目标,如2015年太平保险(新加坡) 的偿付能力监管目标为150%。

2012年6月,金管局发布《新加坡保险公司风险资本监管框架回顾咨询1》,研究对当前偿付能力监管框架进行改革,以制定新一代风险资本监管框架(RBC2)。2014年3月,金管局发布了《RBC2咨询2》,提出了43项改革措施以及16条问题,包括资本要求、可用资本、监管介入级别、资产负债评估、全面风险管理及实施时间表等六大部分。RBC2将使用与银行业巴赛尔Ⅲ相同的方法认定可用资本。金管局已经建立了一套完整的风险管理指引,决定引入风险及偿付能力自评估(ORSA)。新加坡预计在2017年1月1日正式实施RBC2,计划新旧体系并行一段时间,以确保新旧监管体系的平稳过渡。

(四)压力测试

金管局于2005年起对寿险公司开展压力测试,于2010年起对财产险公司开展压力测试。目前,全行业每年进行压力测试,评估保险公司承受金融危机和保险相关风险冲击的能力,及其对金融系统稳定性的潜在影响。压力情境由金管局设定,各保险公司预测并向金管局报告在压力情境下自身财务状况、应对管理决策以及决策的效果。金管局将分析管理决策的合理性,并在对保险公司进行风险评估时,参考压力测试结果。压力测试结果行业共享。

(五)资金运用监管

金管局对保险公司投资没有设定限额,而是采取以原则为导向的监管,要求保险公司公司设立投资委员会,确定投资战略。同时,在RBC体系下,寿险公司需要对投资风险和资产集中度风险计提准备金,促使寿险公司在投资时考虑资产种类、交易对手以及信用评级等。

三、全球化战略

寿险市场仍存在发展空间。2015年,新加坡经济预计以2%-4%的速度增长,虽然经济前景不被看好,但新加坡寿险协会预计寿险业的上升势头不变。首先,新加坡富裕人群的增加将提高对保障和储蓄类产品的需求。新加坡是全球财富增长最快的中心,根据“财富洞察力”调查结果,2020年新加坡将成为全球离岸财富中所占的份额最高的国家。其次,新加坡人口迅速老龄化,2030年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数量将是现在的三倍,老龄化将带来养老和退休保障需求。

产险市场竞争激烈,盈利面临挑战。新加坡市场发达,主体众多,同时新加坡力争成为亚洲区域保险中心,吸引更多国际保险集团加入,将加剧竞争,压缩盈利空间。快速老龄化将将推动医疗保险需求,然而,随着医疗和住院费用的提高,保险行业的利润率面临压力。

保险市场将继续推进全球化战略。新加坡旨在2020年成为全球化保险市场, 希望不仅承保地区性风险,更能承保全球风险。为实现这一目标,新加坡提出了四个战略目标:提高供方专业知识技能以及供给能力,在新加坡和亚太地区促进保险需求,开发卖家和买家自由谈判和交易风险的商业市场,以及营造有利的商业环境。

四、政策建议

在东盟中,新加坡经济实力强,保险市场和保险监管成熟,同时,新加坡通过经验交流和技术援助等方式积极与东盟各国开展监管合作,在东盟保险监管改革和发展中有较大影响力。下一步,可结合“一带一路”战略需要,支持保险业进入新加坡市场,积累海外市场的经验,同时加强保险监管交流合作,提高我国保险监管国际影响力。

(一)以新加坡为跳板,布局东南亚及海外市场

新加坡位于东南亚的核心位置,地理优势明显,是“一带一路”战略中的重要国家,进入新加坡可以辐射整个东南亚市场。同时,新加坡经济基础良好,金融监管体系完善,且华人占比高,是中资保险公司走出去较为适宜的目的地。

新加坡市场开放程度高,国际保险集团大都在该市场设立机构开展业务,保险监管与欧美发达市场接近。中资保险公司进入新加坡市场,与国际同业交流竞争,有利于我国保险业积累海外发展经验,为进一步拓展海外市场做好准备。目前,太平保险和中国人寿在新加坡设有分支机构。

新加坡是再保险公司的亚洲总部基地,许多跨国和区域再保险公司都通过新加坡将业务发展到整个亚太地区。新加坡的再保险市场发展经验,对我国发展再保险市场,建立国际再保险中心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二)加强监管交流,提高监管国际影响力

新加坡保险监管体系完善,与我国相比各有所长。可更多采用技术交流的方式,各取所长,做到优势互补,完善我国保险监管制度。

新加坡正在升级偿付能力监管制度,现阶段与其就偿付能力监管开展交流合作,可以影响其规则制定,促进其在RBC2制定中借鉴偿二代的理念和方法,有利于扩大偿二代的国际影响力。新加坡为东盟创始国,与其加强技术交流,将对东盟其他国家产生很强的示范效应。

新加坡金管局同中国保监会均为亚洲保险监督官论坛(AIFR)成员和国际保险监督官(IAIS)执委,与金管局加强交流,有利于中国保监会在AFIR中发挥引领者作用,在IAIS中代表亚洲市场发出亚洲声音,有利于提升我国保险监管国际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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