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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国十条”在浙这一年——浙江省市领导谈保险

发布时间:2015-11-23 10:14:42    作者: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以政保合作项目为抓手,大力推进保险业

服务浙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浙江省副省长 朱从玖

当前,全省上下正在为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时提出的“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新使命而努力奋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保险工作,把以政保合作项目为抓手,大力推进保险业服务浙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落实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推动保险业为我省经济转型升级、构筑民生保障网、转变政府职能提供有力保险保障。在各地、各有关部门和保险行业的共同努力下,全省建立了以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为原则,以具体项目为载体的政保合作机制,涌现了一批全国首创或领先的政保合作项目,在运用保险工具及机制服务浙江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地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一、主要成效

(一)紧扣现代金融体系建设,发挥保险业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推动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作用,支持转型升级“组合拳”。2009年,宁波市、舟山市在全国率先开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工作,目前已在全省60余个县(市、区)推广,累计帮助3万余家次小微企业、城乡创业者获得贷款224.3亿元。同时,积极探索农村“三权”保证保险、电商渠道保证保险等多种模式的信用保证保险,为小微企业、城乡创业者提供融资增信服务。去年,中国保监会在宁波市召开了保险业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暨“宁波经验”交流会,近期保监会再次召开保险业支持小微企业经验交流会,浙江省在会上做了经验交流发言。浙江信保与29个县级政府开展小微企业联保合作,积极探索为杭州跨境电子商务试点及义乌通等外贸平台提供保险保障,今年以来支持了498亿美元的出口值。在全国率先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工作,给予最高80%的保费补贴,并大力发展专利权质押保险,服务全省创新驱动战略。同时,积极争取保险资金支持我省经济建设,全省累计设立保险资金债权投资计划27项,投资规模达592.3亿元。

(二)紧扣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发挥保险业丰富社会保障层次、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作用,促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了全省统一的覆盖职工、城镇及农村居民的大病保险制度,并将15种大病治疗必需且疗效明确的高值药品纳入报销范围,有效提升保障程度。目前全省承保人数超过2500万人,覆盖71个县(市、区),累计为8万多人次赔付4.5亿多元。报销比例在基本医保基础上提高了10—20个百分点,综合报销率达到80%以上。同时,在巩固现有960家社会养老机构综合保险基础上,着手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综合保险试点,争取2017年实现全覆盖。残疾人意外伤害保险项目已覆盖60个县(市、区)34.4万名残疾人。老年人意外险项目已覆盖6个地市15个县(市、区)28万人。

(三)紧扣现代农业服务体系建设,发挥保险业分散农业经营风险、促进农民增产增收的作用,支持“三农”发展。加强农业保险制度创新、品种创新和模式创新,着重推动扩面提标增品。今年,出台了《浙江省实施〈农业保险条例〉办法》,成为全国首个地方版农业保险规章;在全国率先启动茶叶低温气象指数、杨梅采摘期降水气象指数保险,新增10多个地方特色农业保险品种,成为全国农业保险品种最多的省份之一;农业保险共为385.5万户农户提供风险保障354.5亿元。同时,农机保险、家庭农场综合保险等涉农保险都在积极试点推广。2011年,宁波市成立了全国第一个农村保险互助社,村民投保率达70%。今年,全国首家服务农民专业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的农村合作体系农村保险互助社试点在瑞安正式获批开业。

(四)紧扣灾害救助体系建设,发挥保险业防灾减灾,促进灾后损失分散的作用,提升灾害应对和救助能力。针对今年的“灿鸿”“苏迪罗”“杜鹃”等台风,全省保险业(不含宁波市)灾前实地排查2万余户企业,发送各类预警信息1000多万条,使企业减少损失近4.2亿元,灾后及时定损3亿多元,为灾区恢复生产生活发挥了重要作用。宁波市积极开展巨灾保险试点,由财政出资3800万元购买了6亿元的公共巨灾保险保障,在应对“灿鸿”台风中发挥了积极作用,累计获赔2900多万元。在宁波市试点基础上,我省研究制订了巨灾保险试点方案,探索建立健全台风洪涝等灾害的巨灾风险分散机制。

(五)紧扣社会管理体系建设,发挥保险业促进公共服务创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作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在巩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医疗责任保险等基础上,从百姓关心的“舌尖上的安全”入手,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为全省5125家食品生产、流通企业及餐饮食堂、农村集体聚餐点等提供风险保障62.9亿元。生猪保险与无害化处理联动“龙游模式”成为全国典范,目前新扩面了8个县(市、区),从源头上有效杜绝了病死猪随意抛弃的行为。大力推广保险业参与交通事故调解“余杭经验”。同时,在全国率先探索保险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近期浙江保监局被最高人民法院和保监会联合授予了“全国保险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建设示范单位”称号。

二、工作方法

(一)加强顶层设计。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新国十条”)后,省政府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发挥保险功能作用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省十条”),加强顶层设计,明确总体框架和工作要求,建立长期性制度安排,并通过省级部门联合出台一系列配套政策文件,形成全省统筹机制,力求解决政保合作项目碎片化、持续性不强等问题。目前,17个重点政保合作项目中,农业保险在全国率先出台了政府规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等7个项目出台了省级层面的政策文件。

(二)共建创新示范区。去年7月,保监会和省政府联合批复宁波市成为全国首个“会省市共建”的保险创新综合示范区。宁波市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推出了小额贷款保证保险、巨灾保险、医疗责任险、食品安全责任险等一系列在国内首创或有影响的保险创新项目,在利用保险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和经济转型发展方面积累了大量可复制的经验,在全省形成了较好的示范效应。

(三)推进多方协作。着力加强政府部门之间、政府部门与保险行业之间的协作。17个重点政保合作项目均对应确定了牵头部门,通过建立牵头部门联络人制度或联席会议制度、相关部门联合发文等形式,明确职责分工,逐步形成了多方联动的协调落实机制。

(四)推动政保对接。组织成立了全省保险专家库,连续两年召开全省政保合作项目对接会,为政府部门与保险专家搭建合作平台。各保险专家组主动上门与牵头部门进行对接,各牵头部门联合保险专家开展调研、课题研究以及召开对接会、培训会等多种方式,推动保险机制和政府公共管理需求有效对接。

(五)加强政策支持。大部分政保合作项目出台了相应的支持政策,而且政策含金量普遍比较高。譬如,在省级层面明确给予财政补贴的有农业保险、渔业互助保险、出口信用保险、气象指数保险、大病保险、小额贷款保证保险等6个项目,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今年也已纳入省政府对各地政府的责任考核体系中。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全省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新国十条”和“省十条”的有关要求,大力推广政保合作项目,进一步完善和优化政保合作机制,拓宽政保合作服务面,不断提升政府运用保险机制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加快推进浙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在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方面继续走在全国前列,为建设“两富”“两美”浙江多做贡献,为实现习总书记对我省“更进一步,更快一步,继续发挥先行和示范作用”的总要求提供有力保险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