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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安徽保费增速创7年新高

保费收入698.9亿元 同比增22.1%

发布时间:2016-02-04 10:00:48    作者:王珊珊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2月3日,安徽2016年全省保险监管情况通报会在合肥召开。安徽保监局局长张辉烨、副局长张绪风,安徽省政府金融办副主任杨宏春出席会议。2015年,安徽保险业总体运行平稳,稳中有进,进中趋好。全省保费收入共698.9亿元,同比增长22.1%,增速创下7年新高,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1个百分点,是全省经济增速的2倍多。

2015年,安徽保险业为全社会提供风险保障30.3万亿元。与国计民生密切相关的责任保险、保证保险、普通寿险、健康险快速增长,增速分别为21.6%、24.7%、62.5%和29.6%。全年市场运行平稳有序,没有发生重大风险事件。

改革创新防范风险

会议指出,2015年安徽保险业围绕贯彻落实“新国十条”和省政府《实施意见》,着力完成各项重点工作。

着力推进改革创新。推进费率市场化改革,2015年12月25日顺利完成系统切换;深化保险中介市场改革,专业中介公司设立审批由前置审批调整为后置审批,优化行政许可工作流程;全面启动协会体制改革,完成省协会、蚌埠、六安协会秘书处人员社会化选聘。

着力加强现场监管。组织开展“两个加强、两个遏制”专项检查,统筹开展产险、寿险、中介、消保等领域的现场检查,加大对农业保险、大病保险等政策性业务的整顿力度,市场秩序继续向好的方向发展。

着力强化风险防范。不断完善风险防范体系,较好地防范了满期给付和退保风险、重大案件风险;联合公安部门开展“安宁行动”,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60余万元。

着力发挥保险功能作用。2015年全省农业保险实现保费收入19.5亿元,提供风险保障近588亿元,实现农作物保险直接物化成本全覆盖,补充保险为新型农业主体增加3亿多元风险保障,山区库区农房保险连续2年政府统保;大病保险实现全省全覆盖,累计赔付28.8万人次,赔付金额9.7亿元;责任保险保费收入7.37亿元,提供风险保障1.17万亿元;保险资金运用对接会现场签约投资意向超过330亿元;信用保证保险试点拓展至3个地级市6个县区,支持520家贷款主体融资3.5亿元。

着力保护消费者权益。多措并举治理车险理赔难,加强销售误导源头治理,与工商局联合建立12378和12315热线对接机制,建立“保险消费维权服务站”,全年保监局共接收保险咨询投诉8514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725万元。

行业综合实力迈上新台阶

会议总结了“十二五”期间安徽保险业改革发展取得的成绩。5年来,全省保费收入从2010年的438亿元增长到2015年的698亿元,增长了59%;保险业总资产从822亿元增长到1538亿元,增长了87.2%;省级以上保险机构从38家增加到57家。

支持地方发展实现新突破。农业保险提供风险保障2200亿元,大病保险覆盖全省6000多万人口,保险资金累计为地方建设提供530亿元支持,保险赔款和给付1012.4亿元,较好地发挥了保险功能作用。

行业地位和形象呈现新面貌。省政府与保监会签订会省合作战略协议,出台加快发展安徽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出台支持商业健康保险、军队保险、科技保险、大病保险发展的文件,行业政策环境空前优化。

监管科学化水平开创新高度。深入推进市场准入退出机制改革、费率市场化改革,持续规范行政处罚实施,重拳整治销售误导和理赔难,顺利完成“偿二代”试运行,完善非现场监管指标体系,监管干部的能力和素质不断提升。

跟上并力争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张辉烨指出,当前安徽保险业面临的发展机遇前所未有,全省保险业既要增强机遇意识,坚持能快则快、快中求好,跟上并且力争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努力促进保险业持续健康发展。

2016年,安徽保险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暨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认真遵循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深度参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落实“新国十条”和省政府《实施意见》为主线,持之以恒抓服务、严监管、防风险、促发展,着力深化改革创新,着力加强保险监管,着力防范化解风险,着力改进保险服务,着力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持保险市场健康平稳较快发展,切实提升服务经济社会能力,确保实现安徽保险业“十三五”良好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