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页 打印 放大 缩小
0

2016年陕西省保险监管工作会议召开

陕西去年支付大病保险赔款14.54亿元

发布时间:2016-02-05 08:50:30    作者:刘元元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2月3日,2016年陕西省保险监管工作会议召开,陕西保监局党委书记、局长毋育生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指出,2015年,保险业务高速增长。全省共实现保费收入572.45亿元,同比增长20.07%,与全国平均增速基本持平。其中,财产险公司保费收入182.95亿元,同比增长10.8%;人身险公司保费收入389.5亿元,同比增长24.97%;赔款与给付193.96亿元,同比增长7.9%。

会议指出,2015年,陕西保监局围绕贯彻落实保险业“新国十条”和陕西省《实施意见》,坚持抓服务、严监管、防风险、促发展,坚持改革创新,推动各项政策落地实施,强化风险管控,维护市场安全稳定运行,加强市场行为监管,进一步规范保险秩序,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拓宽保险服务领域,坚持为民监管,切实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夯实保险监管基础工作。

坚持改革创新

2015年,陕西保监局积极营造环境,凝聚推动发展的社会力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解读政策文件精神,宣传行业创新举措,拜访10余家省级部门,推动7个地市出台贯彻落实文件,积极探索创建韩城保险创新试验区。

启动商业车险费率改革试点。半年来,各项监测指标符合改革预期,达到了“试点平稳启动、改革平稳过渡、市场平稳运行”的工作目标,实现了车险消费者与保险公司的“双赢”。截至2015年年底,全省消费者车均保费较改革前下降7.13%,保险公司车险综合成本率下降2.37个百分点。

推进大病保险实现全覆盖。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实施意见》, 到2015年年末,大病保险已实现全覆盖,参保群众超过3000万人,已支付大病保险赔款14.54亿元,直接受益群众达18万人次。

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

陕西保监局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和对保险工作的要求,加快重点领域保险业务发展,保险的经济助推器和社会稳定器作用日益凸显。

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通过企财险、工程险等业务,为全省企业和重点项目建设提供了1.15万亿元的风险保障。与财政厅、工信厅联合启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共为西电集团、陕鼓动力等12家企业提供风险保障12.35亿元。率先在西部地区开展专利保险试点,承保企业达到86家。加大“险资入陕”工作力度,支持陕西省重大项目建设,截至2015年年底,保险资金为陕西省能源、交通、市政等重点项目投资388.4亿元,规模居于全国第12位。

服务“三农”发展。2015年,全省农业保险参保农户364万户次,提供风险保障546.9亿元,赔付支出3.3亿元,受益农户达61.6万户次。去年,全省在部分市县创新开办了葡萄、猕猴桃、扁杏、板栗、烟叶、林麝等保险,启动价格指数保险试点,扩大了农业保险保障的内涵。

保障和改善民生。医疗责任险为陕西省1158家医疗机构和366名乡村医生提供风险保障10亿元。陕西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已经启动,覆盖比例达到20%以上。计划生育保险惠及全省45万余户计生家庭,为近200万计生对象和计生专干提供了风险保障。

坚持为民监管

陕西保监局按照健全机制、强化责任、理顺流程、管控风险的原则,着力解决消费者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依法全面推进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完善保险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制定12378维权热线管理办法, 整合优化保险消费投诉处理工作流程,强化对保险公司投诉处理的窗口指导,实施月度通报和配套监管措施,督促公司有效发挥投诉处理主体作用。

严肃查处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开展消费投诉专项检查“亮剑行动”,查处违法违规问题27个,涉及金额3050万元。全年进行各类投诉调查94件,其中销售误导类83件,理赔难类11件,使一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案件得到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