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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护理险:隐约听见脚步声

发布时间:2016-03-09 08:59:16    作者:丁萌 秦嘉敏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记者 丁萌 秦嘉敏

今年两会,“长期护理保险”成了热词。

“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提到,要“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在3月7日的人大记者会上,财政部部长楼继伟也就这一话题进行了公开回复。

楼继伟明确表示,长期护理保险的问题将“探索用不同的方法来解决”。对于部分希望将长期护理保险纳入全民社保体系的呼声,楼继伟也明确表了态,“目前为止,我们还没有考虑增加这个险,‘十三五’主要是研究怎么来做。”

成为社保“第六险”?

多名两会代表委员将长期护理保险作为提案议案的内容。其中,长期护理保险成为社保“第六险”的呼吁,多少有点异口同声的意思。

从目前我国人口结构来看,长期护理保险的市场潜力毋庸置疑。全国政协委员、合众人寿董事长戴皓在提案中罗列了一些直观的数字:截至2014年,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2.1亿,占人口总数的15.5%,其中有将近4000万人是失能、半失能老人。据有关部门预测,到2035年我国老年人口将达到4亿人,失能、半失能老人数量将会进一步增多,再加上由于疾病、意外带来的护理需求,失能、半失能人群对长期护理需求很大。

现代家庭结构也让长期护理保险看起来是一种“刚需”。戴皓认为,计划生育政策致使我国大部分家庭呈现“4-2-1”的状态,即两个劳动者赡养四位老人的同时抚养一个孩子。子辈忙碌的工作与孙辈的教育,都会使老年人在精神支持与生活照料上产生缺失。

“长期护理保险应当成为继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这五大基本保险之外的第六个社保险种。”戴皓表示,“在目前的情况下,在五大基本保险之外增加长期护理保险,无论是对个人还是对企业,社保费用无疑都将进一步增加。如何在不增加、少增加各方负担的前提下,给老年人提供更好的保障?可以利用当前各地降低保险费率的机会,适时推进长期护理保险的设立。”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戴皓表示,合众人寿下一步会根据这一险种开发产品,未来希望与养老社区实现对接,让消费者在购买了这一险种后,不论是在家里护理,还是在医院、养老社区甚至专业的护理机构,都能够得到来自保险公司的经济补充。

无独有偶。全国政协委员、对外经贸大学保险学院副院长孙洁在提案中表示,就长期护理费用的分担机制来说,国际上一般有四种模式,即长期护理津贴模式、长期护理社会保险模式、长期护理商业保险模式以及社会医疗保险支付模式。鉴于综合国力考虑,试点推行长期护理社会保险是最优选择。

“钱”从哪里来?

事实上,长期护理保险在国外已是继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之后的第六大保险。比如在德国,护理保险已成为社会保险制度五大支柱之一;在美国,护理保险大约20年前开始推出,目前已占美国人寿保险市场30%的份额。一些国家凭借长期护理保险,几乎实现了费用转嫁和风险共担的全部职能。

“最困难的是在什么地方?是经费的来源。”全国人大代表、解放军总医院老年心血管科教授李小鹰在今年的提案中指出了要推行长期护理保险面临的问题。

李小鹰建议,以基本医保基金为主渠道多方筹集资金。对于城镇居民来说,来源可以有社会医疗保险(职工或城镇居民)基金、社会支持(慈善捐赠、福彩基金等)资金、未参保居民缴费的资金。对于农村居民来说,建议从“新农合+社会支持+个人缴费”多渠道筹得。

不过,钱怎么管也是个问题。李小鹰建议,对于筹得的基金实行统一管理,分账核算,统一支付。她认为,由于参保失能老人得到了长期护理服务,慢病得到了管理,医护机构床位周转和资源利用会加强。参保失能老人节省了个体费用,医保基金同等量资金会发挥更大效益。

孙洁的看法则有所不同。她认为,中长期来看,需要考虑单独筹资,不要划转医疗保险账户资金,这样有利于长期护理保险政策的稳定性,同时主管部门应为人社机构。在基金管理上可以上交社会医疗保险,但要建立专门账户,防止医疗保险基金透支护理保险基金。医保发生的管理费用可由护理保险基金支付,同时护理保险基金遵循现收现付,即年度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此外,业务经办可以与商业保险合作。

规范护理服务水平

2015年11月18日,国办84号文件提出,“建立健全长期照护项目内涵、服务标准以及质量评价等行业规范和体制机制,探索建立从居家、社区到专业机构等比较健全的专业照护服务提供体系。”

服务是根本。孙洁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长期护理保险的筹资方式只是一种分担费用的渠道,其核心是长期护理服务的供给。谁来提供护理服务?这是现在最大的制约因素。这一部分无法与保险给付实现对接。另外,在患者依赖程度评估方面,如果各家保险公司自己做评估体系,会非常碎片。”

通常来讲,长期护理保险的配套体系是指护理等级鉴定机构、服务供给遴选机构、护理员培训机构以及质量监管机构,四大机构是长期护理保险健康运行的重要保障。其中,关于护理等级鉴定的争论不少,如何判定护理等级、如何应对护理过程中被护理者状态的变化,众说纷纭。

孙洁提议,建立一个统一规范的老年护理服务分级和失能评估体系。以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为契机,建立统一的失能等级和生活自理能力等级标准,避免出现主管部门不同、服务提供主体不同而带来护理服务等级的认定不同,避免未来老年照护保险出现严重碎片化的局面。

除了制度与标准,服务水平与能力是那至关重要的“最后一公里”。在老年长期照护保险制度中,失能等级评估和护理服务分级是基础,医养结合是前提,费用筹资与待遇支付是核心,护理服务体系提供是重点,而护理服务人员供给是关键。

然而,怎样的服务才是好服务?孙洁主张居家护理优先,“一是加强护理预防的功能,防止老年人失能状况的恶化;二是充分利用家庭的物质资源和人力资源,缓解社会照护的压力和失能者家庭的经济负担;三是老年人在亲情、熟悉的环境里,更有利于康复和提高生命质量”。

而作为资深的老年心血管科教授,李小鹰从医疗实践的角度也给出了提升服务水平的建议:在有条件的二级及以上医院,开设医养护结合并且能被长期护理保险覆盖的新型病房。

实际上,长期护理保险的推进已在政府的议事日程上。2月29日,在国务院新闻发布会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游钧表示,“我部已经按照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要求,成立了专门研究长期护理保险的研究小组,在山东青岛、上海、吉林长春等地都已开展了试点。我们将总结经验,积极开展国家试点探索,实时出台政策。”

对于有需求的老百姓而言,多少隐约听见点长期护理保险的脚步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