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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内部控制 防范财产保险公司风险

发布时间:2016-03-10 10:00:06    作者:张晶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近年来,随着我国财产保险市场主体的不断增加,财险企业间的竞争也越发激烈,如何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争得一席之地,已成为财险企业的基本诉求。而科学的内部控制机制是财险企业管理走向精细化的一项重要内容,它直接影响到这些保险企业的运营效率。

众所周知,财产保险公司在其经营活动中面临的风险主要有政策风险、保险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和治理结构风险等。如果在风险控制上处置不当,有可能造成经营困难。鉴于此,2007年4月,中国保监会印发了《保险公司风险管理指引(试行)》,提出保险企业全面风险管理的框架,并在此基础上于2008年发布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2010年8月保监会以《基本规范》为基准下发了《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准则》,将企业内部控制看作是全面风险管理的重要环节。

财产保险公司内部控制的特点

我国的财产保险公司可以从事各种财产保险业务,同时经保监会核定还可以经营短期健康险业务和意外险业务。这就使得财产保险公司承保的风险涉及各行各业,具有强烈的复杂性、广泛性、集中性等特点。因此财产保险公司根据业务活动的特点必须强化自身的风险管理,而内部控制是财产保险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防范风险的首要屏障,财产保险公司应该加强内部控制建设,以确保其健康稳定经营。

(一)财产保险公司内部控制的核心是风险控制

内部控制是企业对其所面临风险的一种反应,在风险状态下对企业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保证。内部控制作为管理风险的最重要手段,是一种控制和使风险最小化的机制。财产保险公司以经营风险为主,从保险产品设计、保险承保、保险定损理赔到保险资金投资等经营管理活动的所有环节都具有极高的风险,因此其内部控制必须以风险控制为核心,全面评价所面临的风险类别及程度,并采取合理手段加以规避、应对风险。

(二)财产保险公司内部控制注重全面性

财产保险公司的业务活动包括承保签单、防灾防损、查勘定损、理赔给付等一系列复杂过程,面临各种经营风险,其经营结果不仅会受到财产保险市场的影响,也会受到资本市场、社会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因此财产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比其他类型的公司要更加复杂。财产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应在全面风险管理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来自各方面的影响因素,建立更加全面、系统的一个内部控制体系。

(三)财产保险公司内部控制更加系统性

财险公司的经营状况不仅关系到公司自身以及投资者的利益,还与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利益息息相关,同时也对国家金融秩序的稳定具有重要作用。因此,财险公司的内部控制必须是在兼顾内外部主体利益的基础上,结合行业特点、业务特点建立起来的覆盖公司的各项经营管理事务,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全过程,针对所有经营管理活动、所有部门、所有员工的管理系统。

财产保险公司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我国财产保险市场主体的不断增加,财险企业间的竞争也越发激烈,如何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争得一席之地,已成为财险企业的基本诉求。而科学的内部控制机制是财险企业管理走向精细化的一项重要内容,它直接影响到这些保险企业的运营效率。

2010年8月,中国保监会以《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为基准下发了《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准则》,对财产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提出了具体要求,各财险公司也对内控制度进行了一些完善,但总体来看,仍存在差距。笔者主要从控制环境和控制活动两个方面分析财产保险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中存在的问题。

(一)财产保险公司的控制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

1.财产保险公司的机构设置不尽合理

目前我国的内部控制问题,突出地表现在公司机构设置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某些财产保险公司将其分支机构按行政区域设立,设有县一级支公司,由于战线过长,使得总公司其对下级机构的管控力度受到影响,相应的监督制约无法实现,形成内控的薄弱环节。

2.财产保险公司各级管理层内部控制意识不足

企业管理层在企业目标设定之后,就需要进行风险的识别、评估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保险公司由于其经营对象的特殊性—以风险为主营业务,更应该及时全面的建立风险导向型的内部控制体系,只有把风险管理嵌入到保险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中,才能更好的应对及控制风险。但是,一些财产保险公司目前尚未建立以风险管理为核心的内控制度,这一事实说明这些保险公司并未认识到内部控制的重要意义和作用,仍没有着手建立和完善内控制度。有些保险公司虽然已经制定了一些内控机制,但仅仅停留在文案上,并没有和实际的经营管理活动联系起来,缺乏制度的落实。

(二)财产保险公司的控制活动方面存在的问题

1.没有实现真正的职责分离和岗位责任制

职责分离是指根据合理分工的原则,尽量将不同的工作分派给不同的人员担任以达到相互牵制、相互监督的作用。财产保险公司在日常经营管理中,应实行承保与理赔职责分离、展业与核保相分离以及独立的核保、核赔制度。规定各级承保和理赔人员的授权范围及其职责。

2.财产保险公司的内部稽核制度不能充分发挥作用

财产保险公司在内部稽核方面是其控制活动中最薄弱的一环,影响了其内部控制效率的发挥。国内大多数财产保险公司都是出于业务管理的需要来进行组织架构的设置的,一般并不设置统一的内部控制部门,只是将风险管理的各项职能和工作分散到企业内部的各个业务部门。即便有的保险公司设有诸如监察、审计等内部稽核机构的,这些稽核部门的主要工作也只是对各类违规、违纪案件的查处。由于独立性不足,造成内控管理始终停留在初级阶段,结果必然是财产保险公司内部控制效率的低下。

完善我国财产保险公司内部控制的对策

科学的内部控制机制现已成为财产保险企业管理不断走向精细化、高效化的一项重要内容,直接影响到财产保险企业的运营效率。

(一)财产保险公司应着力于营造良好的企业内部控制环境

1.财产保险公司需要健全其治理结构

我国的保险公司在公司治理结构的设置上采取的是分权制衡的机制,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下设监事会与董事会,对公司实行监督与执行的职能。健全财产保险公司治理结构需要在日常的经营管理活动中进一步加强董事会的核心作用,董事会应该以书面形式明确董事会与管理层之间的权责分工,并对管理层进行有效的监督,明确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层各自的作用和责任,以促进董事会和管理层对公司及其股东承担的责任,并确保权利的平衡,避免个人权利不受约束。

2.进一步优化财产保险公司的机构设置

在机构设置上,财产保险公司可以结合业务特点和内部控制的要求设置内部管理机构,并通过各部门的职责说明以及岗位职责说明等形式反映组织架构和汇报层次。

3.建立合理的绩效考核体系和薪酬制度,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财产保险公司在采用绩效考核这一方法来评定公司员工的工作情况,确定其工作业绩时,应注重对员工工作的多方面进行考核,尽量使考核标准科学化。

(二)财产保险公司应着力于完善风险管理体系

财产保险公司由于其经营对象的特殊性,更应该建立风险导向型的内部控制体系。财产保险公司风险管理体系的完善主要着眼于以下几方面:

1.风险预警机制的建立。财产保险公司可以通过各种分析方法找出那些能够对其经营目标的实现产生影响的内外部潜在因素,分析这些潜在因素对公司而言是机会还是风险,明确风险预警的标准,建立风险预警机制。

2.风险评估体系的建立。财产保险公司在经营活动中面临的风险多种多样,因此财险公司应当对风险的特点有所认识,并对其发生的概率及程度进行评估,给予巨大风险以特别关注,并评估现有的内部控制程序对风险的适用性。值得注意的是,对主要风险的识别,绝不是一次性的活动,当某些外部环境发生改变,会改变风险的发生概率和损失程度。因此,财险公司还需要设立一项持续监察机制,对已识别的风险进行监察,随时关注风险的变化。

3.风险处置机制的建立。风险识别是为风险处置做准备的,当保险公司对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影响程度有所认识之后,所要做的就是,采取不同的措施对这些风险进行处置。

(三)财产保险公司应着力于构筑有效的控制活动

1.业务控制方面。财产保险公司的业务活动包括保险产品开发、产品销售、核保核赔、服务质量、咨询投诉、再保险、单证印鉴档案、业务处理系统等各个环节。在管理中,企业内部控制应对所有环节的职责分工做出明确说明,实行承保与理赔职责分离、展业与核保相分离以及独立的核保、核赔制度。

2.财务控制方面。企业内部控制应通过对生产经营活动中每一具体环节的业务手续和凭证流转等业务处理程序进行设计,保证业务记录的可靠性;通过对会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等一系列会计处理方法的规范,保证会计记录和财务报告这些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同时明确规定出纳岗位不能兼管审核、复核业务,不能保管会计凭证,不能担任对账工作等。

3.资金控制方面。财险公司应当针对资金运用的不同环节,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规范保险资金运用的决策和交易流程,防范资金运用中的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操作风险及其他风险。财险公司委托资产管理公司或其他机构运用保险资金的,应当确保其内部控制措施满足财险公司的内控要求。

(四)财产保险公司应着力于建立良好的内部监督机制

财产保险公司现行的内部监督体系存在一定的不足,例如监督职能虚化、监督手段落后等,影响了公司内部控制监管效果的实现。因此,财产保险公司需要建立一个行之有效的内部监督体系。

总之,企业内部控制作为管理现代化的产物,几乎包含了保证保险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要的一系列管理措施。加强财产保险公司内部控制,有利于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有利于提高保险行业的管理水平。因此,只有加强财产保险公司的内部控制才能更好地保障财产保险公司稳健经营、健康发展。

(作者单位:山西财经大学财政金融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