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保险:完成伤残评定新标准业内最大金额残疾赔付

2015年2月16日,按照新版《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以下简称“新标准”),新华保险向湖南客户李先生给付302.4万元理赔金,成为新标准实施以来保险行业金额最大的残疾赔案。

需要指出的是,在该起事件中,按照新标准赔付的保险金额较旧标准高出10%。

李先生曾先后两次投保新华保险《祥和万家两全保险(分红型)》及《附加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额共504万元。2014年12月,因车辆意外碾压右腿,李先生进行了右大腿膝关节以上截肢术。

依据新标准第七条第六款四肢的结构损伤,肢体功能或关节功能障碍中一肢缺失标准,构成五级伤残,新华保险按照保额60%共计赔付302.4万元理赔款。而按照旧标准,李先生的情况仅可以得到保额50%的赔付,可见新标准有效提高了消费者的保障程度。

由于李先生住院不便,新华保险理赔人员上门主动进行了3G签收,资料齐全后,5个工作日内将302.4万元赔款赶在春节前送到了客户手中。

鉴定医生介绍,有了这笔赔付费用,李先生可以在愈合复健后安装假肢,恢复正常生活,甚至可以驾驶专用自动档轿车。目前,李先生康复后已随同家人赴沿海地区重新创业。

保险赔付作为保险业服务国计民生、履行经济补偿和社会管理职能的重要手段,直接关系到保险公司的社会美誉度和品牌影响力。新华保险时刻把客户的利益放在心里,在大灾大难面前挺身而出,主动履行对客户赔付的责任,发挥社会稳定器的作用,体现了作为一家A+H上市公司对客户和社会责任的担当。

有关新版《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2013年6月8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联合中国法医学会共同发布了《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从2014年1月1日起,人身意外伤害险理赔将根据新的评定标准执行。新标准在原标准7个伤残等级、34项伤残条目基础上,扩展至10个伤残等级,281项伤残条目。最重为第一级,最轻为第十级。与人身保险伤残程度等级相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分为十档,伤残程度第一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为100%,伤残程度第十级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为10%,每级相差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