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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消费者教育亮点纷呈

发布时间:2016-03-18 09:07:01    作者:    来源:中国保险报·中保网

2015年,中国保监会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坚持做好保险消费者宣传教育工作,得到保险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与好评。

坚持开展年度“3·15”系列专题教育活动。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关键节点,组织开展全行业保险消费者教育活动。“3·15”期间, 12378热线全国共接听电话1万余次,举办局长接待日、总经理接待日和秘书长接待日等各类型接待日活动1.5万次,组织专题活动34.5万场,发布相关稿件12万篇。

举办知识竞赛。与《中国保险报》联合举办保险知识竞赛,得到广大保险消费者的热情参与,报纸多次加印,累计超过60万名消费者和营销人员参与答题,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维护媒体教育渠道。发挥“保监微课堂”微信、微博教育平台功能,发布保险知识,回复消费者留言,及时回应突发性事件和新闻,搭建了与网友“面对面、一对一”交流的公众教育平台。截至2015年12月,保监微课堂微信共计发布图文内容1000余条,累计粉丝数量8.2万人;微博共计发布图文内容2300余条,累计粉丝数量近12万人。继续做好《中国消费者报》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专栏宣传教育,响应社会重大关切,针对上海踩踏事件、“东方之星”沉船事件等突发事件及时宣传保险知识,全年累计刊发18期,共计2万余字,帮助广大保险消费者提升风险意识与维权能力。

加强风险提示。2015年初,在保监会外网首页显著位置设置“风险提示”栏目作为保险消费风险提示平台,针对雾霾险、跌停险等问题及时发布保险消费风险提示,普及风险防范知识,累计发布风险提示及风险防范知识14条,共计1.1万余字。

 

北京:为会员公司搭建宣传平台

2015年5月,北京保险行业协会与《北京晨报》合作策划开辟了《保险金质服务在您身边》专栏。作为服务行业,优质的服务不仅是市场经济发展对保险提出的具体要求,也是任何一家保险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内容之一。该活动启动以来,得到会员公司的支持,报道内容以展示会员公司产品创新、服务创新、渠道建设、品牌宣传、公益慈善以及保险知识普及等便民措施,每周刊发1-5期;截至2015年12月7日,参与报道的公司共有24家,刊发稿件50多篇,网络转载 375篇,点击量约1935次,有效传播了保险知识,树立行业典型。

加强保险知识普及,开设保险纠纷调解室,提升消费者的风险防范意识。

为普及保险知识,服务京城百姓,北京保险行业协会与《京华时报》联合策划推出了“保险纠纷调解室”栏目,栏目每一至两周一期,每期以案例解读形式呈现于《京华时报》周四的金融周刊固定位置,通过对不同保险纠纷案件的还原与剖析,为消费者系统解读保险消费过程中,比如投保、缴费、理赔等各个环节中容易被忽视的内容,强化消费者对保险的认识。

据统计,每期案例刊发后,相关内容均被各大网站转发至醒目位置,同时也有读者电话咨询报社,将自己的情况与保险案例中的内容做对比,以寻求保险指导和帮助。栏目推出后,不少业内外人士纷纷通过微信为这种寓“教”于案例的创新形式点赞。截至2015年12月10日,“保险纠纷调解室”栏目共计刊发案例21 篇,网络转载205篇,点击量约3440次,微博转发7篇。其中网媒转载量在15次以上的文章为4篇,分别与“理赔”“交强险”“车险”“分红险”这4个热门的保险词汇有关。

 

上海:立信于社会 取信于消费者

销售误导等一些失信于民的违法违规行为,常源于消费者的“信息不对称”或者“信息失真”。上海保监局针对这一点,主动采取行动。

当第三方理财风险危及消费者切身利益时,2400万上海市民第一时间通过市门户微博“上海发布”,看到了上海保监局的风险提示,认识了“第三方理财陷阱”。同时,上海保监局在官方网站连续6个月置首发布公告,借助新闻媒体宣传等,提示消费者注意防范第三方理财风险,避免掉进理财陷阱。同时,向行业内下发要情通报提示风险。

当广大市民消费保险存在认识误区时,连续10个月上海电视台开展保险专访。这次专访由上海保监局主动与媒体合作,在上海第一财经电视和广播频道开展10个专题系列报道,宣传保险知识,提高保险消费者保险意识,从源头上保护消费者利益,广大市民反响热烈。

当消费者迫切希望保险业敢于集体承诺诚信时,2014年9月,在上海保监局的指导推动下,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携手上海地区人身险会员公司及其销售人员共同向社会作出诚信销售承诺,既包括主动出示资格证、统一印制宣传资料、讲清责任免除和退保损失等传统内容,也包括引导老年客户购买符合自身需求的产品、严禁以公司名义销售第三方理财产品等带有针对性、紧跟市场投诉热点的新内容。这也是进一步培育行业诚信文化,加强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让消费者“明明白白买保险”的切实举措。

上海保监局与上海市有关部门加强合作,从产险和寿险两大领域着手,制定出台了保险服务地方性标准。此外,上海保监局一方面探索失信惩戒机制建立,一方面着力抓好消费投诉监管,在后端抓好诚信建设,形成威慑力、震慑力。

为了适应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需要,上海保监局指导行业重新梳理和完善人民调解制度体系,成立了上海市保险合同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的基础上,上海保监局也致力于推动保险纠纷诉调对接在上海全面展开。

 

江苏:创造学保险、懂保险、用保险的良好氛围

2015年,江苏省保险知识普及宣讲团作为行业宣传教育组织,围绕贯彻落实两个文件精神开展了一系列宣讲活动,在全省范围内形成学保险、懂保险、用保险的良好氛围。

2015年初,江苏省保险学会在江苏保监局的指导下,向全省各保险行业协会、学会印发《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全省保险知识普及宣讲活动的函》,明确了 2015年宣讲重点,并结合保险五进入,重点进党政机关、党校进行宣讲,争取各地市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对保险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宣讲团根据江苏保监局提出的“确保每月在省内开展两次保险知识普及宣讲活动”的宣讲工作要求,积极与各市协会、学会沟通,取得支持。2015年,全省13个地市均组织了宣讲,有15家社团参与,共组织了36场、45个专题的讲座,听众达5000多人次。

2015年,宣讲团改变了传统的、以业内宣讲为主的宣讲模式,深入机关基层、企业一线、校园课堂、广播媒体,与受众零距离、面对面,真正做到让保险理论“活”起来。全年36场讲座中,有17场讲座面向行业外的听众,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

2015年,宣讲团共组织了20场讲座,邀请学界专家、行业领导,为政府职能部门、业内高管及消费者等授课,宣传了保险的功能、作用以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创新举措,贴近了政府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宣讲团围绕百姓关注的焦点问题开展讲座。围绕消费者关注的如人口老龄化与养老医疗、商业健康保险与税收优惠政策等切身利益问题进行讲解,较好地解答了当前保险业遇到的热点问题。

2016年,宣讲团工作将从推动保险理论普及化、大众化出发,针对当前存在的不足,着眼承上启下,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继续推进保险进行政学院;整合资源,实现宣讲队伍多元化;搭建宣讲平台,构建宣讲网络。

 

浙江:保险教育从中小学生抓起

近年来,浙江保监局领导高度重视消费者保险教育工作。为解决传统保险教育进学校工作中出现的组织效率不高、可持续性不强、缺乏有效抓手等问题,2014年以来,在浙江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联合省教育厅反复论证,在全省素质教育示范基地——杭州市青少年素质教育实践基地进行试点,尝试探索一条“基地带学校、小手牵大手”的中小学生保险教育新路子。

浙江保监局将保险知识与风险管理结合起来,开发了“五个一”的教学课件,即“一片展板,一组动漫,一本电子书,一部微电影,一堂风险管理课”。目前,浙江保监局与省教育厅开展的保险教育进素质教育实践基地试点工作得到了多方的认可。开设保险课程一个学年,已覆盖近20万学生,师生对课程设置给予了全优的评价。

在教学实践过程中,浙江保监局又开发了宣传折页、风险飞行棋、保险保障设计闯关游戏等辅助教学的内容。外地教育部门代表观摩现场教学后,表示计划将这一模式带回当地进行推广。目前,基地正在准备用此课程申报杭州市中小学生实习基地创新课程。

2015年,浙江保监局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及时完善“五个一”的保险教育工作内容,召开了全省所有地市的素质教育实践基地进行推广会。各地市保险教育基地也在抓紧建设中。此外,浙江保监局还在争取教育管理部门支持,把保险教育实践基地建设纳入当地素质教育发展的总体规划中,努力走出一条有成效、可持续、能复制的浙江中小学生保险教育特色发展之路,争取打造保险进学校的“浙江模式”。

 

安徽:普及消费者最需要的保险常识

安徽保监局历来重视保险消费知识的宣传推广,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开展保险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在2015年全省“3·15”消费维权成果新闻发布会上,安徽保监局现场发布保险消费维权举措以及最具代表性、最贴近百姓的保险理赔案例,起到了明显的消费提示作用。

《安徽日报》专版宣传了安徽保监局近年来在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的经验措施、成效及典型案例,为社会公众进行保险消费提供参考借鉴。另外,全年先后参加安徽广播电视台“维权先锋”、“政风行风热线”、“非常保险”等广播栏目,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政策法规、常见消费案例以及维权途径,有效地普及了保险消费常识。

持续开展现场咨询服务活动,如每年通过“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7·8”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12·4”法制宣传日等重大主题活动日,与消费者开展面对面的咨询服务。在日常工作中,安徽保监局根据消费投诉实时热点,通过局网站、报刊专栏等方式及时发布旅游保险、银行保险、公众责任保险等热点保险的消费提示,促进社会公众进一步了解保险、接受保险。

 

福建:让保险宣传为消费者喜闻乐见

平潭自贸区设立省内首家保险消费者宣传教育基地

福建保监局依托保险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创新的试点平台——平潭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强化其保险宣传教育功能,打造福建省首家保险宣传教育基地,在 2016年“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前夕正式对外开放。平潭教育基地面向社会大众,布置舒适参观环境,以消费者喜闻乐见、通俗易懂为标准,通过视频、图片展示、现场解说、网站媒体推广等方式,围绕保险发展历程、保险市场动态、保险基础知识、保险法律法规和保险消费投诉维权等内容,全方位开展保险知识普及和消费者教育,并发布保险消费风险提示等。

开展保险知识“三进”活动

深入农村和学校传播保险知识,前往红色老区龙岩市古田镇赖坊村,向村小学师生讲授保险基础知识,并借由学生带动家长,进一步促进当地群众保险知识水平的提升。

向福建省教育厅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赠送了一批《小保学保险》系列丛书,推动中小学生保险意识教育。

通过保险业志愿者服务,开展保险知识教育宣传,在“6·18中国·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志愿者服务中,大力宣传保监会“保监微课堂”官方微信平台,分发《保险消费知识手册》宣传保险知识等。

探索利用新媒体开展保险宣传教育

2015年,福建保监局探索利用微信等新媒体开展保险宣传教育,结合辖区保险市场实际,制作“微信版”的系列消费者宣传教育材料共3期,包括《保险知识与权益保护——保险消费投诉篇》《保险知识与权益保护——机动车辆保险投保注意事项》《保险知识与权益保护——人身保险投保注意事项》等,借助社会上富有影响力的微信公众平台和行业力量,在各类微信群中广为传播,使保险维权知识普及为消费者所喜闻乐见。

 

山东:系列活动传递保险真情

2015年,山东省保险行业协会在山东保监局的指导下,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有声有色的保险消费者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在主流媒体开设“新国十条”宣传专栏,引导消费者关注保险,提升行业形象。2015年,山东省保险行业协会省分别在《齐鲁晚报》《山东商报》《山东科技报》开设了“‘新国十条’引领保险新生活”“百姓保险”“农民身边的保险”三大宣传专栏,宣传了大量保险业服务社会、服务民生的典型案例,有效提升了行业形象。

组织全省开展“3·15”保险科普宣传活动。全力推动行业有效地开展保护保险消费者权益、科普保险知识等活动。据不完全统计,活动期间,山东保险业近80家保险公司和各分支机构、营业网点参与宣传,共组织宣传活动1300余场,投入工作人员1万余人。

组织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活动。编印了体现保险核心价值理念的宣传品10万余份,免费发放给消费者。在济南城区20个主要干道公交候车亭张贴海报,普及保险知识,加强保险知识宣传和消费者教育。同时,省市协会联动,组织全省保险机构同时开展“应对风险,你做对了吗——保险知识进社区”活动,仅济南进驻社区数量就达68个。

组织话剧《生命密码》观演活动。省内主流新闻媒体记者以及近2000名保险从业人员和保险消费者共同观看了演出,让保险消费者真切感受“人间有大爱,保险显真情”。

山东省保险行业协会利用新媒体,分别在协会网站开设“消费者教育园地”、“百姓保险”专栏,在微博、微信开设“保险知识”、“保险趣闻”专题,发布千余条保险基础知识、保险消费注意事项等。通过趣味阅读,普及保险基础知识。

2015年2月,山东省保险行业协会与人保财险、大众网联合推出微信版“新国十条”答题抽奖活动,寓教于乐,让更多民众了解保险“新国十条”具体内容和保险常识。活动历时1个月。参与答题人数达8.8万余人次,起到了良好的教育和宣传效果。

 

广东:推进“保险知识进校园”

2015年11月6日,一堂精彩的保险知识宣讲公开课在广州财经职业学校举行,新闻媒体的记者们和广州财经职业学校会计专业的50多名同学一起现场听课。这标志着广东省“保险知识进校园”公益宣传活动正式启动。

“保险知识进校园”公益宣传活动,是广东保险业贯彻落实“新国十条”和“新省九条”精神,加强保险知识宣传教育的创新举措,对增长广大学生保险知识,提升安全、风险意识有积极的意义。

“保险知识进校园”活动由广东保监局、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金融办联合在全省部署开展,联合印发《关于在全省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开展“保险知识进校园”活动的通知》,由广东保险学会和各地市教育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指导、协调和组织各地市学校、相关机构参与活动,共同推进活动深入开展。

广东保险业成立了“保险知识进校园”课件开发小组,先后5轮修改完善校园宣讲课件;通过教育部门及学校指导、现场试讲、学生试听等方式把关筛选,选拔约40名讲师组成“保险知识进校园”志愿讲师团;组织各地市学校、有关机构和人员参与保险知识宣传读物发放等工作。

为切实提高“保险知识进校园”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广东“保险知识进校园”公益宣传活动将于2015年至2017年连续3年持续开展,向全省约5000 所学校赠送中国保监会编写的《小保学保险》系列丛书1万套、广东保监局编印的《保险知识与权益保护宣传手册》50万份,约300余所学校以现场授课方式宣讲保险与风险管理知识,约5000余所学校赠送保险知识视频教学光盘,协调学校组织学生通过视频教学、有奖问答、课外阅读等方式,学习保险知识,强化风险意识。

 

宁夏:让保险教育接地气

2015年以来,宁夏保监局积极引导全区保险业多措并举、创新方式,努力探索出一条保险消费者教育工作的新路子。

报纸宣传让保险消费者“看得见”。2015年,先后在发行量大、受众广泛的报刊上开辟保险消费者教育工作专栏,共计刊发各类保险宣传版面45期,《宁夏日报》、《银川晚报》、宁夏新闻网、宁夏电视台刊发行业重要活动各6次,着重向社会介绍保险知识、行业动态等,并通过典型理赔案例的形式,广泛宣传大病保险、农业保险、蔬菜价格保险、商业车险改革等关系社会民生的保险工作。

精准定位,找到保险消费者教育的切入点,广播宣传让保险消费者“听得见”。在宁夏经济广播电台开设“以案说保险”专栏,定时播报保险消费的相关资讯,邀请行业相关人士做客直播间155次,重点介绍保险行业典型案例、服务举措等。同时,宁夏保监局领导走进宁夏广播电台的“民生热线——政风行风在线”的直播间,介绍保险投保、理赔、投诉等消费者关心的内容,逐一解答听众提问。

关注民生,让保险消费者教育接地气,进社区活动的电视转播让保险消费者“摸得着”。以宁夏电视台影视频道“欢乐社区行”栏目为依托,组织辖内14家保险公司走进社区宣传保险,采取舞蹈、晨操、合唱、独唱等形式的文艺演出,向社区群众展示行业发展面貌、保险意义等,让消费者了解保险、认可保险、支持保险。组织开展各类宣传活动,通过设置展板、发放普及读物、现场咨询等方式,累计发放宣传资料4万余份。

宁夏保监局要求辖内保险公司向保险消费者发送有效防范和化解非法集资风险的宣传短信,对保险消费者进行“一对一”的短信提示。辖区内19家公司共为200多万保险消费者发送了短信。

下一步,宁夏保监局继续创新保险消费者教育工作,进一步转变理念,让保险知识的宣传普及与保险消费者的实际需求紧密对接。

 

厦门:宣传教育常态化

增进公众保险体验。举办“定损中心开放日”活动。定期邀请厦门市广大保险消费者到定损中心实地参观,深入事故车辆拆检区、定损区、服务大厅、直赔大厅、远程定损服务参观,让消费者深入了解车险定损、理赔的工作流程;由驻点交警同志为消费者讲解自行协商、视频及微信定责定损的操作步骤,广泛宣传保险风险管理与处置的行业特性,向消费者展示保险业快捷、全方位的“一站式”服务。

推行“公司开放日”活动。在每年保险公众宣传日期间,组织各保险公司邀请客户走进保险公司,到服务旗舰店,体验保险的经营与服务。

宣传深入基层一线。组织各公司积极开展“进社区、进农村、进工地”“三进入”活动,通过送保险知识进社区、进农村,送保险服务到基层、到家门,增进公众对保险的了解和支持。各公司结合自身资源和业务特点,将深化客户服务与公众宣传相结合,深入开展了一系列各具特色的活动。

突出维权教育主题。“3·15”期间,在《厦门晚报》、《海峡导报》、厦门电视台等媒体集中宣传介绍保险纠纷调处举措及成效,发布产、寿险公司服务承诺,告知保险纠纷解决途径。发布行业服务评价信息。组织社会监督员参与开展车险理赔服务质量测评和人身险服务评价,通过厦门多家媒体发布“保险服务就在您身边 ——厦门人身险公司服务评价”等服务评价信息,让市民了解厦门各家保险公司的服务水平,促进公司持续提升服务质量。加强与消保协的联动宣传。组织辖内各保险机构参加厦门市消费者协会组织的宣传活动,现场为保险消费者答疑解惑。

落实宣传常态化。先后在厦门主流媒体以“诚信保险、明白消费”为主题,策划开设了30期保险宣传专栏,将保险知识和维权教育融入典型案例之中,提示消费风险,宣传保险知识。开设了20期“阿宝话保险”漫画宣传专栏,利用生动趣味、具有厦门鲜明特色的卡通漫画宣传形式,进一步提高受众接受度和宣传实效性。同时,充分利用“厦门保险之窗”微信公众平台,多渠道、多途径加大公众宣传教育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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